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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人社部門解答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
2020-08-17 13:41:01 來源:東北網  作者:孫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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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8月17日訊(記者 孫英鑫)什麼樣的企業可以享受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執行期限是多久?事業單位編外人員能享受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嗎?近日,哈爾濱市人社局對這些關於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有關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1.企業人資想諮詢『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中的『大型企業』是如何界定的?

  解答:『大型企業』是由省人社廳、省統計局、省稅務局依據《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確定的名單界定的。

  2.企業人資想諮詢中小微型企業享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具體時限?

  解答:按照《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黑龍江省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20〕24號)的規定,全省各類中小微企業免征2020年2月至12月的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的單位部分繳費。

  3.企業人資諮詢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社會組織能享受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嗎?對於已繳的應減免社保費如何退費?

  解答:按照《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黑龍江省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20〕24號)規定,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減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部分繳費。

  對於已繳的應減免社保費,不需要企業申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銀行賬戶信息,將應退費款退回參保繳費單位的原繳納賬戶中。

  4.單位是機關事業單位,單位的編外人員參加了企業養老保險,能享受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政策嗎?

  解答:按照《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規定,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