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8日訊 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哈市市民甘先生最近卻遇到了件鬧心事,花了全部積蓄交首付款買二手房,手續進行到一半,房主突然反悔不賣了。甘先生找到房屋中介鑫宜地產,希望房主按照合同賠付違約金,並承擔中介費。通過中介協調後,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為此,甘先生找到本報,記者對此事進行了走訪。
合同簽完手續辦一半房主反悔不賣了
7月中旬,甘先生通過微信朋友圈看到哈市利民開發區濱纔·城法蘭之香楓丹白露小區有套二手房出售,他和房主經過溝通,決定進行房屋交易。為此,雙方找到鑫宜地產中介進行交易並辦理相關貸款手續。17日,房主於先生、甘先生和中介三方簽訂了黑龍江省房地產經紀居間服務合同,甘先生向鑫宜地產中介支付了8500元代辦和居間費。據甘先生說,雙方約定8月31日交房。簽訂合同後,雙方委托中介開始辦理貸款購房事宜,甘先生通過中介代辦向銀行繳納了19萬元(包含1萬元定金)首付款作為資金監管。
『大概就是8月末吧,房主忽然說不賣了,手續都辦一半了,錢也放銀行裡了,他說不賣了,我就傻眼了。』甘先生說。為此,甘先生找到中介,希望中介能幫協調溝通違約賠付事宜。但是經過溝通,雙方並沒有達成一致的賠付結果。根據甘先生提供的合同顯示,若甲方單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自違約之日起兩日內退還乙方所支付購房款,同時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定金的違約金,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經紀服務費用等。『按照合同,賣方應該賠償我2萬元違約金和8500元中介費。』甘先生說。
房主不按合同賠償中介表示只能協調
1日,記者來到哈市利民開發區鑫宜地產中介,據董經理表示,對於這個情況,房主確實存在違約,中介會盡量溝通協調賠付,但是若達不到甘先生的賠付數目,只能建議甘先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中介會全力配合。隨後,記者致電房主於先生,於先生表示,停止賣房是由於家裡原因,於先生承認是由於他的原因造成違約,但是希望能和甘先生私下協商,盡量少賠付些,只能賠付18500元,若甘先生不同意,他同意走法律程序。
對於這個賠付結果,甘先生表示不能認同。『要是起訴房主,走法律程序,銀行監管的19萬一時拿不出來,我想買別的房子都買不了,太耽誤事了。』甘先生也對中介提出質疑,『既然簽訂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辦事,房主違約我就要起訴他,我也要同時起訴中介。找了中介幾次,中介也只是幫我協調。面對這種情況,中介對賣方也沒有任何制約,現在房主說不賣就不賣了,我覺得中介也有問題。』本報將會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