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名貨車司機,因其駕駛證被降級無法繼續駕駛貨車,心急如焚。
就在這時,李某無意間發現了一條辦理假證的廣告,便動起了歪心思。他與辦理假證的人取得聯系後,向其提供了本人照片及郵寄地址並支付1050元。很快,李某就收到了照片為李某本人,姓名卻為張某的虛假A2駕駛證、身份證、從業資格證各一份。
您還別說,這做假證的人真是『專業』,從肉眼上,根本辨不出真假。有了這三個『逼真』的假證件李某在運貨期間再也不怕被查了,違起章來也是有恃無恐,僅2019年3月至4月李某就先後三次因超載,不服從指揮被交警部門罰款、扣分。因為扣的不是自己的分李某根本就沒當回事還在心中竊喜,打算一直這樣冒充下去。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冒名的張某發現自己的駕駛證被扣分,便到相關部門查證,通過查看扣分視頻,張某表示其未在事發路段駕駛過機動車,遂報警。
該案經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購買偽造的身份證等證件並多次使用,已構成犯罪,根據李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