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全查封的凍玉米也有人敢動?沒錯,真有人這麼膽大。
『我賣自己家的玉米還犯法了?』
別說,還真是觸犯了法律。一方提供玉米種子和技術並獨家收購,另一方負責種植,原本因玉米而合作順利、愉快的蔡某和李某,如今又因玉米而對簿公堂,李某將昔日合作的伙伴蔡某訴至密山市法院。經法院依法審理,判決蔡某賠償李某利潤損失12.9萬元。
為確保生效判決權益得到執行,李某對蔡某在密山某冷庫存放的凍玉米進行了財產保全。由於蔡某一直沒有履行義務,李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乾警通過電話和微信與蔡某取得了聯系……
這次溝通,執行乾警得知一個重要信息:蔡某擅自將被保全查封的凍玉米出售了!蔡某抱著僥幸心理拒不還款、拖延執行,堅持出售被查封的玉米,而且這筆款項也無法追回,已被蔡某償還其他債務。
執行法官立即調查取證,並對其進行了訓誡,告知其非法處分法院扣押的玉米已經涉嫌構成犯罪。
蔡某:『有什麼大不了的,我賣我自己的玉米還犯法啦?!』蔡某此時還振振有詞,但心裡也有些擔懮,於是趕緊找了律師進行諮詢。經過諮詢,蔡某徹底慌了,這纔確信執行法官可不是嚇唬他,而是他的行為真的觸犯了法律。『法官,我知道錯了,我還有一批凍玉米存放在牡丹江,准備馬上聯系買主,貨款到帳後立即還款,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在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後,蔡某請求申請執行人及法院的諒解。執行法官本著保障實現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向申請執行人李某反饋了這一情況。李某最終同意蔡某變賣貨品,暫不追究其責任,同意蔡某分期給付執行款。

經過幾個月的工作,在執行法官的監督下,蔡某已將最後一筆8萬元賠償款打入了法院執行款專戶。這場因玉米而起,又以玉米而終的執行案件也畫上了令雙方當事人滿意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