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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有矛盾 法官來調和
2020-10-29 08:37:04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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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什麼事情讓本來和睦的鄰居對簿公堂呢?

  一牆之隔的矛盾

  張某和胡某是鄰居,2018年,張某在自家院裡蓋豬捨養豬。這本來是發家致富的好事,可隨著養殖規模越來越大,豬糞堆積量逐漸增多,不斷散發惡臭、滋生蚊蠅,這種狀況嚴重影響了胡某家的正常生活。兩家因此事多次發生爭吵,胡某將張某告上法庭。

  承辦該案的法官調查得知,豬捨緊鄰胡某家並位於其宅院的上風向,已經明顯影響胡某等周圍居民正常生活居住,故判決被告張某關停豬捨,清除豬糞等排泄物,並將豬捨搬離居民區。為了讓張某可以繼續養豬,承辦法官與農場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為張某規劃新建豬捨。可是新豬捨建成後,張某卻一再拖延搬遷,胡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綏北法院乾警在農場有關部門配合下,於2020年9月29日,將張某的100餘頭生豬搬至新豬捨,並在十一假期督促張某掩埋蓄糞池,讓居民盡快過上舒適的生活。

  兩家共用的巷道

  2019年,張某在本村新購入住房,與代某成了鄰居,張某一家人和車輛都從兩家中間的巷道通過。今年8月,代某突然發現自己家新建的房屋牆根地基處出現裂痕,懷疑是張某平時駕駛農用車貼自家牆根碾壓導致的,兩家人因此發生了口角。代某一氣之下把兩家中間的巷道夾上了欄杆,導致張某無法通過巷道從大門回家。村委會、鄉司法所都進行過調解,但是代某只同意將巷道退出約半米寬,人員可通過,車輛卻無法通行。兩家互不相讓,張某最終訴至法院。

  孫吳縣法院受理案件後,法官對案件進行了詳細的了解,獲悉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強烈、都不願讓步,若輕易作出判決會留下後患,雙方的矛盾也不能從根本上化解。

  針對這種情況,法官實地勘察現場,並走訪雙方當事人,耐心細致地講解法律規定,找准切入點充分說理教育,使其明白鄰裡之間長時間和睦相處的重要性,要為將來的長遠利益做打算。最終,代某同意放開巷道通行,張某也表示,今後,人員和車輛進出一定多加注意。兩家握手言和。(完)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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