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12月1日訊 近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為增強建築設計文化品質,促進城市與建築風格可持續發展,形成城市特色風貌,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省住建廳發布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地要把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的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築作為城市重大標志性建築項目進行重點管理,嚴禁建築抄襲、模仿、山寨行為。哈爾濱市和哈爾濱新區的超大體量公共建築在項目審批、備案前,須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其他市(地)級城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築設計方案,須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查備案;縣(市)超大體量公共建築經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把關後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對於建築高度要合理控制,嚴格限制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黑龍江省不得新建高度500米以上建築。此外,按照《建築設計防火規范》要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築。各市(地)確需建設的,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築設計方案審查,並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未通過論證、審查的不得建設。另外,各市(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築應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要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築,縣城住宅要以多層或小高層為主。
通知要求加強對自然生態、濕地山水、歷史人文、交通走廊、門戶樞紐、景觀敏感等重點地段城市設計與建築風貌管理。加強歷史文化遺存保護,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傳統民居、不破壞地形地貌、不砍老樹。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修繕要全力保留遺存的歷史信息,不得對歷史建築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對改造佔地面積大於l公頃或涉及5棟以上具有保護價值建築的項目,市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要進行建築設計方案評估論證,結果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