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哥,去年向你借了十萬元錢,我現在都還你十三萬六了,你怎麼還管我要錢呢?』『借條上清清楚楚的寫著呢,借款十萬,一個月四分利。你還差一萬二的利息呢!』『咱們村借錢最多就三分利,你這四分利都趕上高利貸了,我真拿不出了……』
一邊是白紙黑字的承諾,一邊是無力償還的現實,剩下的這一萬兩千元的利息到底要不要還?我們一起看看法官怎麼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責任編輯:郭麗穎
『孫哥,去年向你借了十萬元錢,我現在都還你十三萬六了,你怎麼還管我要錢呢?』『借條上清清楚楚的寫著呢,借款十萬,一個月四分利。你還差一萬二的利息呢!』『咱們村借錢最多就三分利,你這四分利都趕上高利貸了,我真拿不出了……』
一邊是白紙黑字的承諾,一邊是無力償還的現實,剩下的這一萬兩千元的利息到底要不要還?我們一起看看法官怎麼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