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9日訊 (記者 佘雨桐)8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凡是提供下列被執行人車輛准確下落,協助法院找到該車輛的舉報人,給予舉報人拍賣或變賣所得款5%的獎勵(上限貳萬元人民幣)。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懸賞公告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與被執行人楊金濤、滿鴻濤等人金融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虹支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乾意見》第一條第(五)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乾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向社會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凡是提供被執行人車輛(詳見附表)准確下落,協助法院找到該車輛舉報人,給予舉報人拍賣或變賣所得款5%的獎勵(上限貳萬元人民幣)。
對上述獎勵費及發布懸賞公告所產生的公告費等費用,從執行到位案款中優先扣除。
三、本次懸賞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懸賞時間期限為一年。
本院鄭重承諾,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聯系地址:哈爾濱市香坊區民航路4-1號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相關新聞
熱點新聞
圖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