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直屬兩級檢察院擬面向全省公開遴選58名工作人員,制定如下方案。
一、遴選人數及職位
(一)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工作地點為哈爾濱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檢察)4名(單位代碼為01,崗位代碼為01)。
2.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執行檢察)4名(單位代碼為01,崗位代碼為02)。
3.檢察官助理職位(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監督)3名(單位代碼為01,崗位代碼為03)。
4.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4名(單位代碼為01,崗位代碼為04)。
(二)寶泉嶺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蘿北縣)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刑事檢察工作人員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2,崗位代碼為01)。
2.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2,崗位代碼為02)。
3.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2,崗位代碼為03)。
(三)建三江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富錦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執行檢察)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3,崗位代碼為01)。
(四)紅興隆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友誼縣)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4,崗位代碼為01)。
2.刑事檢察工作人員職位4名(單位代碼為04,崗位代碼為02)。
3.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4,崗位代碼為03)。
(五)九三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嫩江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刑事檢察工作人員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5,崗位代碼為01)。
2.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5,崗位代碼為02)。
(六)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林區分院(工作地點為哈爾濱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員額檢察官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6,崗位代碼為01)。
2.檢察官助理職位(監獄交叉巡回檢察)3名(單位代碼為06,崗位代碼為02)。
3.綜合檢察業務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6,崗位代碼為03)。
4.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2名(單位代碼為06,崗位代碼為04)。
(七)亞布力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尚志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刑事檢察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7,崗位代碼為01)。
(八)東方紅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虎林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08,崗位代碼為01)。
2.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8,崗位代碼為02)。
(九)鶴北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蘿北縣)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09,崗位代碼為01)。
2.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09,崗位代碼為02)。
(十)雙樺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雙鴨山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0,崗位代碼為01)。
2.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10,崗位代碼為02)。
3.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10,崗位代碼為03)。
(十一)沿江人民檢察院(工作地點為方正縣)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1,崗位代碼為01)。
2.檢察官助理職位(民事行政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1,崗位代碼為02)。
3.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1名(單位代碼為11,崗位代碼為03)。
(十二)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工作地點為哈爾濱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法律政策理論研究)1名(單位代碼為12,崗位代碼為01)。
2.文字綜合工作人員職位3名(單位代碼為12,崗位代碼為02)。
(十三)牡丹江鐵路運輸檢察院(工作地點為牡丹江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執行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3,崗位代碼為01)。
(十四)佳木斯鐵路運輸檢察院(工作地點為佳木斯市)計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具體職位和名額如下:
1.檢察官助理職位(刑事執行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4,崗位代碼為01)。
2.檢察官助理職位(民事檢察)1名(單位代碼為14,崗位代碼為02)。
二、遴選范圍
全省各市(地)級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三、遴選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公務員登記或參公人員登記為准);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現任鄉科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或一級主任科員、一級檢察官、一級法官、一級檢察官助理、一級法官助理、一級書記員、一級警長及以下職級;
5.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6.具備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條件、工作經歷;
7.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本次公開遴選涉及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0年11月30日(含當日)。
(二)崗位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直屬兩級檢察院公開遴選職位表。關於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以《黑龍江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設置指導目錄(2020年修訂)》為准。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遴選
1.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調出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6.按照《公務員法》《檢察官法》規定與調入單位有回避關系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7日—12月20日。報名人員登錄龍江先鋒網,在通知公告裡,找到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直屬兩級檢察院公開遴選檢察工作人員公告,點擊下載《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直屬兩級檢察院公開遴選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完整填寫相關信息,並經所在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於12月20日前(含20日)將填寫的《報名推薦表》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需將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等掃描件電子版一並發送),每人限報一個職位。指定郵箱:
農墾分院:nongkenjiancha@163.com
林區分院:gbc87981466@126.com
哈鐵分院:tielujiancha@163.com
發送後需進行電話確認,工作人員確認收到報名材料且審核通過後,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後本人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與遴選名額比例原則上按5:1比例把握,如達不到比例要求,經征得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可適當調整。
(二)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12月21日—12月22日,分別在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林區分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進行資格審查。
本人現場確認時,須提交《報名推薦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A證、相關證明材料和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機關人員登記表、乾部任免審批表(全國乾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復印件各1份,2寸照片3張(近期同版正面免冠藍底證件照),同時提供同版電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證號命名,jpg格式,不超過2M)。如發現提供信息不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1.筆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遴選人數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後一名筆試成績出現並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如達不到比例要求,經征得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後,可適當調整。面試總分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實際工作能力、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於60分不予錄取。
3.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組織考察。按照遴選人數與考察人數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員名單(如末位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則一並進行考察)。直屬分院黨組按照管理權限派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同考察人選面談及民主測評等方式,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全面考察了解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等,重點考察德纔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考察結束後,考察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況、充分醞釀討論和比較的基礎上,形成考察對象個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綜合報告。直屬分院黨組按照管理權限,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遴選人選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對擬遴選人員進行體檢。
(六)公示及試用期。經體檢合格後,確定遴選人選,在龍江先鋒網及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林區分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官方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工作需要,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調入手續。試用期間不勝任工作的,退回原單位。
五、待遇保障
按遴選程序決定遴選的人員,在辦理調入手續後,不予保留原行政領導職務轉任公務員職級,即: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分別按照任職年限轉任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對於原擔任員額法官、檢察官職務的,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員額檢察官動態管理相關規定,經省檢察院審核後,符合條件的,在該檢察院員額限額內,根據工作需要確認員額檢察官等級。
六、紀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要求。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准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注意事項。報名人員請按要求填寫聯系方式,並保持通訊工具和聯系方式暢通,因電話不通影響遴選的,責任自負。本次遴選將通過龍江先鋒網及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林區分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官方網站或電話等通知各項事宜。凡未入圍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諮詢電話。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林區分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負責對本院及所屬基層檢察院遴選工作進行解釋,諮詢電話:
農墾分院:0451—55195872
林區分院:0451—58682058
哈鐵分院:0451—86435108
(四)監督電話。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農墾分院、林區分院、哈爾濱鐵路運輸分院檢務督察部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農墾分院:0451—55195862
林區分院:0451—58682056
哈鐵分院:0451—86424778
七、特別提示
按照省疾控中心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及筆試、面試需提供相關健康證明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