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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岳森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2020-12-22 13:39: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王春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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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22日訊(記者 王春穎)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經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紀委監委對佳木斯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劉岳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岳森違反政治紀律,隱匿違紀違法所得,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長期供奉『仙、佛』,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接受請托後,將本應按照刑事犯罪處理的案件轉為治安案件處理,使犯罪嫌疑人未受到刑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劉岳森身為黨員領導乾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執法犯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經濟上貪婪成性,以權謀私,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並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有關規定,經佳木斯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岳森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劉岳森簡歷

  劉岳森,男,漢族,1959年5月生,黑龍江佳木斯人,1977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黨政管理專業畢業,在職大專學歷。

  1977.08—1979.12佳木斯市郊區西格木鄉知青

  1979.12—1982.06佳木斯市醫學院附屬醫院工人

  1982.06—1988.06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治安科民警(其間:1984.09—1987.07黑龍江廣播電視大學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88.06—1990.04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松江派出所副所長

  1990.04—1992.11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松江派出所教導員(正科級)

  1992.11—1996.09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區分局松江派出所所長

  1996.09—1999.03佳木斯市公安局東風分局局長(副處級)

  1999.03—2005.04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兼前進分局局長

  2005.04—2019.05佳木斯市公安局副局長(正處級)

  2019.05退休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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