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4日訊 記者12月11日從牡丹江市林業和草原局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工作部署,經市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制定了《牡丹江市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方案》。根據《方案》,今後牡丹江市將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對未經批准將濕地轉為其他用途的,按照『誰破壞、誰修復』原則實施恢復和重建。對由於歷史原因或公共利益造成生態破壞的、因重大自然災害受損的濕地,由地方政府承擔修復責任,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
據介紹,《牡丹江市濕地保護修復工作方案》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進一步完善了牡丹江市濕地保護修復制度,為築牢牡丹江市重要生態屏障、保護生物多樣性、建設生態文明提供保障。
該《方案》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原則,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續性,將全市所有濕地納入保護范圍,堅持政府主導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林業草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務、農業農村、財政、教育等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共同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並將濕地保護修復成效納入對牡丹江所轄各縣(市)、區政府領導乾部的考評體系,嚴明獎懲制度。到2020年底保證全市濕地面積不低於29882公頃,增強濕地生態功能,全面提昇濕地保護與修復水平。
按照該《方案》要求,今後牡丹江市將進一步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建立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行濕地名錄動態管理,明晰濕地管理事權劃分;健全濕地管理體系,落實濕地面積總量管控,提昇濕地生態功能;建立濕地保護成效獎懲機制和濕地用途監管機制,規范濕地用途管理,嚴肅懲處破壞濕地行為;建立退化濕地修復制度,明確濕地修復責任主體,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完善生態用水機制,強化濕地修復成效監督;建立全市濕地監測評價體系,明確濕地監測評價主體,完善濕地監測網絡;加強市、縣(市)兩級政府組織協調工作,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形成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個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機制,積極開展濕地保護和修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