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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企業商戶設置非大型廣告牌匾不用行政審批 改為備案制
2020-12-29 19:05: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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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2月29日訊(記者 劉嘉)29日,記者從黑龍江省住建廳獲悉,近日,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住建系統城管市政類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服務的通知》,對黑龍江省城市管理和市政設施方面的43項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規范和優化,特別是將廣大企業和商戶關注的設置非大型戶外牌匾和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由原來的行政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該通知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業設置非大型牌匾、臨時設置店前彩虹門等將實行更加便利的備案制。

  據了解,按照通知要求,企業和商戶如需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非大型戶外牌匾,向主管部門備案即可,不再需要履行報批程序。此次審批服務的優化,是我省住建部門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改事前審批為事中事後監管的又一優化營商環境新舉措,將有效遏制戶外廣告和牌匾管理中存在的損害營商環境等方面問題,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環境,把企業的『煩心事』變成政府的『暖心事』。

  省住建廳提醒廣大企業和商戶:不審批不代表可以『任性』,設置戶外廣告牌匾不能侵害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要按照國家《城市容貌標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廣告內容的相關規定,確保安裝牢固、內容健康、外型美觀、整潔乾淨,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同時,按照市場監管部門關於市場主體登記名稱和經營范圍的相關規定,戶外廣告、牌匾中不得出現『野味』『野生動物』等字樣。對於任一邊長大於等於4米或者總面積大於等於10平方米的大型戶外廣告設置,依據國家《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仍須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責任編輯:姜繼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