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日訊 3月1日,是《大慶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的第一天。記者在市城管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轄區停車秩序管理,為市民營造良好有序的停車環境,市城管局聯合市公安局根據《條例》印發了《規范停車告知書》,並通過沿街商戶宣講、電子屏滾動播放等方式,積極引導市民、商戶杜絕『停車亂、亂停車』現象,進一步提昇城市品位和形象。
當日14時,記者跟隨市城管局停車管理科對公共區域及路內停車泊位情況進行了巡查。
在經三街南側路段,澳洲春天火鍋門前的公共停車區域被一排三角地樁佔位,很多車輛無車位可停。『這樣大面積佔用公共停車位,其他市民怎麼停車?』隨即,城管部門工作人員向火鍋店發放了《告知書》,並責令收回佔位地樁,禁止佔用公共停車位。
市城管局停車管理科副科長朱萌說,《告知書》中明確規定,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其他公共區域及未取得專屬使用權的停車泊位上設置地樁、地鎖、圍欄、移動可拆卸停車設施等障礙物,一經發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按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200元罰款。
巡查中發現,熱源街沿線有多處三角地樁佔位現象。奧維馨苑二期東側的諾曼底賓館門前,一輛半掛房車被地鎖固定在公共停車位上;熱源街與萬寧路交叉口附近,洪鑫汽車租賃、冠尊車行等商服門前,多處路內公共停車位被店鋪展示車輛佔用,不少居民車輛被迫停到了人行通道上。
『擅自在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從事經營性展示車輛、經營性清洗、維修車輛等行為,是明令禁止的,一經發現,由城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按照不同情形處5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朱萌表示,不僅如此,擅自佔用無障礙停車泊位、擅自施劃設置調整路內停車泊位、擅自改變機動車停車場的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等行為,都是明令禁止的。
據了解,佔用醫院、學校、幼兒園周邊的非經營性公共停車場,持續停車時間超過48小時,也是不允許的,一經發現,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處一百元罰款。
『停車規范不僅要靠沿途商戶,更要靠廣大市民公共維護。動車駕駛人在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泊位停車,應當按照標線范圍、規定時段、箭頭指示方向停放車輛。』朱萌說,未按規范停車,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元罰款。
下一步,市城管局將持續對違停車輛加強監管,對違佔公共停車位的行為『零容忍』,以精細化管理夯實文明城創建成果,確保違停現場不反彈,推動城市交通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市民獲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