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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烈士親屬異地祭掃有新政策
2021-03-18 09:14:47 來源:牡丹江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趙廣宏 馬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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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3月18日訊 3月16日,記者從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了解到,日前,退役軍人事務部、公安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游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烈士親屬異地祭掃組織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我市及時對相應政策做出調整,全力做好烈士親屬異地祭掃組織服務工作。

  據介紹,因烈士未安葬在其親屬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烈士親屬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紀念地省份開展祭掃紀念活動的,各地按規定提供服務保障。

  《意見》規定『異地祭掃組織服務對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如確無上述人員的,可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女婿、兒媳、公、婆、岳父、岳母等』。對比原制度,該規定適度擴大了適用范圍,充分考慮到無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況,更加體現人文關懷,從政策層面加大了對烈屬的關心關愛力度。

  烈士親屬異地祭掃分為『組織祭掃』和『自行祭掃』兩種方式。對比此前制度,一方面是提高了祭掃頻率,從『3年1次』調整為『每年1次』,同行人員不超過3人,更加符合祭掃習俗,基本能夠滿足烈士親屬的祭掃需求;另一方面是考慮到部分烈士親屬年歲較大或者身有殘疾、體弱多病的情況,明確需自行安排1名身體健康的親屬陪同祭掃。

  在組織保障標准方面,組織祭掃的烈士親屬及陪同人員,由負責組織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承擔省際城市間交通及食宿費,烈士安葬地或者紀念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承擔當地交通及食宿費。

  自行祭掃的烈士親屬,祭掃回程後憑『烈士親屬異地祭掃介紹信』回執,由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按照當地機關工作人員國內差旅費處級及以下標准給予定額補助。烈士安葬地或者紀念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不再承擔當地交通及食宿費。無『烈士親屬異地祭掃介紹信』自行前往祭掃的,不享受定額補助。

  此外,《意見》規定了烈士親屬異地祭掃期間,可享受優先購票或值機、安檢、乘車(船、機),國有文化文物系統所屬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減免門票等交通出行和文化服務方面的優先優惠政策。

  2021年清明期間異地祭掃從即日起開始辦理,符合條件且有自行前往異地祭掃意願的烈士親屬,攜帶相關證件可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異地祭掃申請。

責任編輯:張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