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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草原將進入禁牧期 違者罰款、收回草原使用權
2021-04-01 09:11:27 來源:大慶網  作者:崔義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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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4月1日訊 春回大地,萬物復蘇。日前,記者從市林草局了解到,為進一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健全和完善草原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大慶市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於2020年確定每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為大慶市草原禁牧期。

  市林草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說,在禁牧的草原上進行放牧的,大慶市將依據《黑龍江省草原條例》四十四條之規定,處以每次每羊單位十元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草原使用權單位應當實施禁牧而不組織實施的,草原保護工作不利的,市縣政府將按照政策規定可以收回其國有草原使用權。同時,號召廣大群眾對農牧民和禁牧工作人員禁牧政策進行監督、舉報、控告,市草原禁牧舉報電話為0459-8851065。

  大慶市地處松嫩平原腹地,擁有草原590多萬畝。草原禁牧是草原生態修復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畜牧業轉型發展、促進農牧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大慶市明確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草原放牧牛、羊、馬、驢、騾、鵝等草食性動物。

  全市草原禁牧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縣區政府負主體責任;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負監管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草原禁牧工作的具體落實,配備草原禁牧管理人員,實施草原禁牧管理工作;草原使用權單位負責規范草原使用方式,在草原承包、轉包、互換等流轉過程中,要落實好草原承包經營制度和草原禁牧制度,並制定村規民約,引導農牧民保護草原植被;草原承包經營者要積極主動實施草原禁牧工作。

  大慶市高度重視草原禁牧監管工作,要求縣區成立由林草(自然資源)、公安、農業農村等部門組成的禁牧領導組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草原禁牧的監督檢查工作;公安部門負責對妨礙執法行為予以制止和處理,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做好牲畜捨飼圈養的技術指導和推廣,引導牲畜養殖者發展飼草料生產,儲備牲畜圈養所需飼草,推動捨飼圈養邁上新臺階。

  大慶市將加大草原巡查監管力度,堅決遏制偷牧、早牧、晚牧等違法放牧行為。同時,草原使用權單位應當設立禁牧標志,做好宣傳,積極開展草原禁牧工作;草原承包經營者應當采取有力措施保護草原,防止畜禽進入草原。全市廣大養殖場(戶)要嚴格遵守國家關於草原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依法治草、護草,遏制草原惡化趨勢,實行捨飼養殖,維護生態平衡,保護草原資源。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