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2日訊(張鵬 記者 趙紅星)2020年4月5日上午,大慶市林甸縣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接到建設村村民王蘭(化名)求助,其母親李大娘今年86歲,常年居住在王蘭家,一周前母親不慎摔倒造成腿部骨折。因王蘭身體不好,兼顧農活和照顧母親很吃力,希望她的5位兄弟姐妹能夠出一份力,在醫藥費和陪護方面共同承擔贍養義務。
接到王蘭的求助後,三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王蘭家中了解情況。李大娘今年已年過八旬,家有6個兒女。幾年前,因李大娘在王蘭家長期居住,便把自己的土地證交予王蘭保管,其他兒女便對李大娘產生了誤會,認為自己把存款和土地都給了四女兒,便不再盡贍養義務。
4月7日下午,在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李大娘與其6位子女已順利簽訂贍養調解協議,由六個子女共同承擔老人的醫療費用和陪護義務(每人承擔贍養費用800元)。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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