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2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大慶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堅決打擊欺詐騙保行為,市醫療保障局定於本月為醫療保障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活動月。
據了解,為切實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國家出臺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醫療保障局為確保《條例》和《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落地見效,以『宣傳貫徹《條例》,加強基金監管』為主題開展全市宣傳活動。
新規明確多種行為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
據市醫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新《條例》實施後,將對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單位等多方面行為進行嚴格規范。
《條例》中對定點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欺詐騙保行為進行約束,如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發票的;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為不屬於醫療保障范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的;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掛名住院的;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項目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以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其他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
對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欺詐騙保行為做了嚴格要求,如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其他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
參保人員若發生偽造假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的;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的等行為均屬欺詐騙取醫保基金行為。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欺詐騙保行為包括為不屬於醫療保障范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的;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的;涉及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其他欺詐騙保行為。
定點醫藥機構如出現參保人員購藥價格高於社會人員購藥價格的;藥品交付時打印票據信息與所購藥品名稱、數量、金額有不一致現象的;就醫購藥時不能提供打印收據等資料,相關信息打印不完整,有遮擋涂改情況的;擅自減免參保人員應自付醫療費用的;開展實物贈品等促銷活動或經營生活用品、化妝品等商品的行為均屬違規行為。
市民發現違規行為可通過3種形式舉報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守護醫保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是醫保部門維護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切身利益的重要職責。
市醫保局采取全方位解讀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提高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法律意識。同時,展示打擊欺詐騙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群眾對各類欺詐騙保行為的知曉率和識別能力,並將同步開展相關政策法規宣傳,營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監管環境,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另外,醫保部門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鼓勵市民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市民如發現違規行為,可通過撥打投訴電話6318799、6378832,關注『大慶醫保微信』公眾號,郵箱dqsylbzjjjjgk@163.com等3種方式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