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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出臺首個收養評估實施細則 十一項內容低於74分不允許收養
2021-04-30 07:27:38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於海霞
黑龍江日報4月30日訊 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黑龍江省收養評估實施細則(試行)》,首次從制度層面完善我省收養工作程序,對收養評估工作進行全面規范。
《實施細則》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對收養申請人是否具備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進行調查、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收養申請人以下情況:收養動機、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狀況、經濟及住房條件、婚姻家庭關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意見、撫育計劃、鄰裡關系、社區環境、與被收養人融合情況等十一項內容。收養申請人與被收養人融合的時間不少於30日。收養評估期間,評估人員發現收養申請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有弄虛作假,偽造、變造相關材料或隱瞞相關事實,買賣、性侵、虐待或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有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存在吸毒、酗酒、賭博、嫖娼等惡習等九種情形的,應當向民政部門報告。新標准總分值100分,評分結果在85分及以上的為良好、75分至84分為合格、74分及以下為不適宜收養。對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子女或收養關系當事人自行達成收養意向的,可不進行信息配對與確認環節。
《實施細則》要求,開展收養評估不得向收養申請人、送養人和被收養人收取任何費用,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同級民政部門預算。華僑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中國公民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申請收養子女的,當地有關機構已經作出收養評估報告的,民政部門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收養評估。外國人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申請收養子女的,不適用本實施細則,收養評估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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