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日訊(付建國 記者 佘雨桐)法官外出執行,未找到被執行人,卻發現了他的羊群,執行現場法官當起『羊倌』。近日,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借款糾紛案。

被執行人孫先生與王女士原是夫妻關系,住在吉林省松原市農村。2018年年初,二人為了謀生,做起養羊的生意。當時,由於資金短缺,二人向申請執行人李女士借款15萬元,約定借款期限為兩年。借到錢後,二人購買多只小羊羔。然而,二人在養羊過程中,因家庭瑣事產生重大矛盾,致使夫妻感情走向破裂。最終,二人協議離婚。
借款到期後,借款人王女士與孫先生並未償還借款。經李女士多次索要未果,2020年7月,其將雙方訴至大慶高新法院,要求兩借款人共同償還借款本息共計15萬餘元。
經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王女士與孫先生給付李女士借款本金15萬元,並駁回了其它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後,王女士、孫先生僅償還了5萬元。此後,未再償還借款。
今年4月初,李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接到卷宗後,執行局法官查閱卷宗,並進行網絡查控,查找二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查後,未發現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
隨後,法官又聯系二被執行人,但對方一聽是執行乾警,就立即掛斷電話,避而不見執行乾警,致使案件的執行一度陷入僵局。
4月29日晚上,申請人李女士向法官提供了被執行人孫先生父母的住所地及40頭羊的財產線索。
第二天,法官帶領執行乾警趕赴松原前郭爾羅斯縣一村屯,對執行乾警『突然造訪』,孫先生父母頓時驚訝,並以『不了解情況』拒絕提供孩子下落。法官耐心對其釋法明理。經過一個多小時勸說,孫先生父母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孩子借錢買的羊,就是自己養的羊,在與法官談話中,對這一事實進行了自認。
孫先生父母雖認為孩子借款應當還,但其以孩子欠錢與己無關、無力還款為由,拒不配合法院執行。
固定證據後,孫法官遂對孫先生父母進行再次釋法,告知其如再拒不配合,將追究其法律責任。懾於法律的威懾威嚴,孫先生父母同意配合法院執行,同意用羊來還債。
隨後,執行法官當『羊倌』,一邊趕著羊,讓羊進入羊圈,一邊聯系申請執行人,聯系買主,將羊出售變現。

談好價格後,正要交易時,被執行人的弟弟聽到村裡人議論父母賣羊,便快速來到執行現場,認為現在賣羊不合算,而且有一些還是用於繁殖的母羊。
為了保住羊,被執行人弟弟主動與法官進行了溝通,並表示願意代哥哥償還全部案款。
隨後,被執行人弟弟通過手機轉賬方式將10萬元轉給申請執行人李女士。至此,一起借款買羊的民間借貸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