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0日訊 5月9日,2021年大慶市環境十項整治工作啟動會議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大慶市將按照市委『黨史學習教育活動』有關要求,切實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增進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環境集中整治工作,重點解決好影響城市容貌、人居環境、綜合秩序等群眾關注的問題。
今年的專項整治行動主要圍繞環境衛生、廣告牌匾、住宅小區、車輛停放秩序、照明亮化設施、道路安全隱患、道路附屬設施、經營秩序、商服裝修及『空閑地』十方面開展。其中,將商服裝修和『空閑地』列入專項整治名單,在大慶市尚屬首次。
隨意傾倒生活垃圾將被從重處罰,重點整治小區臨街商服圍欄開門
環境衛生是大慶市每年十項整治的『重頭戲』。今年,市城鄉環境十項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提出,要厘清道路和住宅小區的保潔界限,落實棄管區域保潔責任,強化對環衛作業單位的監管考核;全面清理城區內積存垃圾,生活垃圾運輸車輛實現硬密閉,對沿街拋灑、隨意傾倒生活垃圾行為從重處罰;加強建築垃圾處置行政許可審批,合理規劃建築垃圾車輛清運時間、路線,嚴厲查處無證運輸、沿街拋灑、私卸亂倒和未按指定路線、時間運輸等行為。
與此同時,全面清理住宅小區內積存垃圾和飄浮物,規范垃圾清運行為;清理住宅小區公共區域內私搭亂建、亂堆亂放、『小開荒』等行為;加強道路場地、公共照明等設施設備維護,重點整治小區圍欄破損、毀壞、臨街商服圍欄開門等行為,引導物業服務企業在圍牆適當位置進行公益性彩繪;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減少破壞設施行為發生,保證住宅小區設施完善,業主出行安全有序。
全面養護、修復道路,整治城市『蜘蛛網』,制定照明亮化『負面清單』
近年來,大慶市的城市道路養護力度明顯不足。領導小組要求,相關部門及養護單位要全面養護修復道路裂縫、翻漿、坑槽、鼓包,人行道板缺損、沈陷,地面沈降、塌陷、地下空鼓,路緣石歪斜、缺失,橋梁欄杆破損缺失等問題。對依附城市道路的各類管線窨井進行全面檢查,整治窨井下沈、凸起及井蓋破損丟失等問題。
整治道路兩側設置的電信、電力等各類設施損毀、移位、丟失等問題;整治城市『蜘蛛網』問題,重點對電纜、通訊光纖外露在空中、人行道、綠地等影響城市景觀問題進行治理;對既有老舊公交站亭提檔昇級,探索社會資本投入公交站亭建設。
強化路燈維修養護,保證亮燈率及亮燈時間;督促整改維修未完成交接、無人管理的道路照明設施及老舊亮化設施,恢復其使用功能,對城市照明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產權人、管護人進行處罰;制定照明亮化『負面清單』,從風格、色調、光源種類等方面規范引導城區景觀亮化設施建設,推動亮化設施昇級改造,提昇城區整體亮化水平。
按需增設停車泊位,清理長期佔用公共停車位的僵屍車、經營性車輛
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主要圍繞四方面開展。
首先,結合道路交通實際情況,合理規劃建設工程車輛停放場所並向社會公示,引導有序停放,在市區一定范圍內禁止隨意停放各類工程車輛,對違停車輛依法進行處罰。
其次,按照市民停車實際需要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增設公共停車場,增加機動車停車位數量。
第三,重點清理長期佔用公共停車位的僵屍車、經營性車輛,嚴格對違法停放的機動車進行處罰,規范車輛停放秩序。
第四,對住宅小區內亂停車、佔用消防通道等違法停放車輛行為進行整治,規范住宅小區內停車秩序。
市公安局負責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停車秩序監督管理,聯合市城管局確定工程車輛禁停范圍;市城管局負責推進停車場建設、經營性車輛秩序整治;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新建停車場的規劃、土地手續辦理;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佔用消防通道停車行為整治。
臨街商服外立面裝修須審批,裸露地、空閑地將被圍擋或綠化
強化廣告牌匾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市級城管部門加強業務指導,重點對牌匾廣告設置的形式、尺寸等方面進行規范。清理未經審批隨意設置、棄管的牌匾標識和電子顯示屏;清理存在安全隱患的牌匾標識;清理一店多匾、懸挑燈箱、落地燈箱等影響城市容貌的廣告標識;全面維修、整飾版面陳舊、破損的牌匾標識,完善牌匾亮化功能。
集中整治沿街商鋪店外經營、門前堆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秩序問題,重點加大對店外修車、收車、佔道洗車、露天燒烤等違法違規問題的治理處罰力度。
加強對臨街商服外立面裝修工程的審批及事中、事後監管,對擅自裝修的行為進行處罰;強化臨街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場地、圍擋等符合標准,減少對市民的影響。
全面清理私自圈佔綠地、搭建棚廈、開墾種植等『小開荒』行為;對城區內主要道路兩側及住宅小區周邊裸露地、空閑地進行整治,面積較大的地塊采取圍擋的方式,面積較小的地塊采取撒播波斯菊、菊芋、榆樹籽等方式進行彩化、綠化。
每月聽一次匯報,不定期抽檢,相關情況呈報市委市政府
據悉,5月10日至20日,各相關單位將結合《2021年大慶市環境十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轄區內現存問題進行摸底排查,按照整治內容形成整治臺賬和工作計劃。5月21日至10月31日,結合各自職能和工作實際,組織具體實施。
11月1日至15日,領導小組將對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綜合檢查驗收,並通報驗收情況。
領導小組要求,各單位要把開展城區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納入主要領導重要工作日程,『一把手』親自抓,細化工作方案、明確責任目標、抓好推進落實,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落實到位。
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對接,根據季節特點及摸底發現的問題形成整治臺賬和整治計劃,逐項進行銷號。提高現場檢查指導頻次,及時發現整改問題,對於存在的難點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領導小組將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情況匯報,不定期對整治工作進行抽檢,並將相關情況呈報市委市政府。對於在整治工作中拒不配合整改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