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大排檔、小燒烤、涼啤酒將風靡大街小巷,在這裡提醒大家,享受夏日美食的同時,一定要守住飲酒底線,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然而,即使小編天天以案釋法,『提溜』耳朵告訴大家,還有人以身試法,一次醉駕不長記性,被取保候審一周後,再次醉駕被查,而且他還是一名出租車司機。
2020年3月的一天晚上,出租車司機小夏駕駛出租車與同向行走的小金發生碰撞,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鑒定:事故發生時,小夏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2.70mg/100ml;小金傷情構成輕傷二級。因小夏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予以取保候審。
但這一次醉駕的處罰並沒有讓小夏接受教訓。
一周後,小夏和親屬聚餐後,自己又喝得醉醺醺的,竟然還敢開車回家。在行駛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並被民警查獲。經鑒定:小夏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24.50mg/100ml。
寶泉嶺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審理過程中,小夏自願認罪認罰,對兩起危險駕駛犯罪的事實和罪名等都沒有提出異議。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夏在涉嫌犯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期間,再次醉駕,依法應予嚴懲。其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對其可以從重處罰;鑒於其認罪認罰,且具有坦白情節,對其可以從輕處罰;其積極賠償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故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最終判處其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7千元。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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