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無息貸款是針對有心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設立的一種優惠政策,鼓勵大學生通過創業帶動就業。
然而,這樣一個優惠政策卻被騙子盯上了,更讓人迷惑的,是被害人的行為,為了貸款幾十萬被騙子不斷誘惑,四處借錢給了騙子190餘萬元,這都是什麼『神操作』?
騙子套路還原 謊稱能辦無息貸款
但是需要銀行『流水』
2018年2月,急需用錢的張某通過他人認識了一個名叫阿城的人。阿城稱其有關系,能為他人違規辦理三年免息的大學生貸款。張某主動聯系阿城想貸一部分款,並願意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阿城在明知其沒有能力辦理貸款的情況下,謊稱辦理貸款需要刷銀行『流水』評征信,讓張某為其轉錢。
注冊兩個微信號 假裝溝通『唱雙簧』
為不引起張某懷疑,阿城使用自己的另一部手機及手機號碼注冊微信,冒充貸款公司和銀行工作人員李某和金某,用自己常用的微信與冒充銀行工作人員的微信聊貸款事宜,並將張某轉賬刷銀行『流水』的錢,轉給冒充銀行工作人員的微信上,後將截圖轉發給張某取得張某信任。
同時,阿城在自己使用的手機通訊錄上,將自己另一個手機號碼備注成農業銀行的官方號碼和哈爾濱銀行的官方號碼,以銀行的名義編輯短信發給自己,後轉發給張某,從而取得張某信任。
阿城不斷強調需要銀行賬戶交易的『流水』,張某只能四處借錢轉給阿城,來偽造銀行賬戶的交易數據。直到案發時,竟然已經轉賬190餘萬元,張某這纔醒悟過來報了警。
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9日至2020年11月20日期間,阿城多次騙取張某錢款合計人民幣190餘萬元,錢款用於償還債務和揮霍。案發後,公安機關共追繳15萬餘元並發還張某。
被告人阿城在庭審中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自願認罪認罰。
法院認為
被告人阿城構成詐騙罪。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願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輕處罰;多次詐騙,對其可以酌情從重處罰。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阿城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張某人民幣170餘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