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2日訊(付建國 記者 佘雨桐)借款人去世,留下50萬元的借款沒還。執行法官發現借款人遺留一臺『路虎車』。可車輛找不到了,該怎麼辦?近日,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執結此案。
出借人梁某與案外人秦某是好朋友。2017年8月25日,姜某急需用錢,便通過秦某找到了梁某,從梁某處借款50萬元。
據梁某陳述,當時口頭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年,月息2分。
借款到期後,梁某多次向姜某索要借款,但對方采取了『拖』字戰術,數次表面上承諾還錢,但直至最後也未還錢。
2021年5月,借款人姜某去世。知悉這一消息後,出借人梁某多次找到死者姜某的繼承人,索要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遭到對方的拒絕。
無奈之下,2021年6月,梁某將姜某的繼承人,即其妻子田某、子女姜甲、姜乙一同訴至高新區法院,要求對方給付借款本息50萬元及自2017年8月25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計息。
經審理,高新區法院判決被告田某等三人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50萬元及自起訴之日起的利息。
判決生效後,田某等三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數次掛斷梁某的電話。今年8月5日,梁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後,此案由執行法官鄭宏偉負責執行。接到案卷後,鄭宏偉第一時間利用網絡查控系統查找姜某生前財產線索,但未能查到;又快速聯系三被執行人,但三被執行人自稱不知遺產情況,也未繼承到姜某任何遺產。
無奈之下,鄭宏偉又找到申請人梁某,但其也未能提供有價值的財產線索,致使案件執行困難重重。

隨後,執行法官通過走訪借款人姜某鄰居及其原先同事,最終查找到借款人姜某生前遺留下一高檔『路虎車』。車輛雖未辦理過戶手續,但經與原車主聯系後,確認車款已全部付清。
涉案車輛究竟在哪?成了案件能否執結的關鍵。鄭宏偉調取了被執行車輛違章情況,進一步掌握車輛的行動軌跡。在不懈努力下,最終於8月30日上午發現涉案車輛被隱匿於綏化地區一村屯。

8月31日上午,鄭宏偉帶領執行團隊,火速趕往車輛隱匿地點。到達後,迅速將車輛控制,對車輛實際使用人調查,最終成功將車輛扣押。目前,涉案車輛進入司法拍賣程序。
據悉,車輛價格足額實現申請執行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