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0月14日訊 (記者 周秘) 為進一步規范網絡交易行為,依據《電子商務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哈市濱市市場監管局要求全市電商平臺經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在網店准入關口、產品質量管控、網絡交易安全、商家合法權益、公平有序競爭、知識產權保護、消費維權渠道、綠色網購等方面,認真落實『十要十不准』經營規范:
一是要嚴把網店准入關口,不准不符合條件商家入駐;
二是要加強產品質量管控,不准違法違規商品入市;
三是要確保網絡交易安全,不准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
四是要保障商家合法權益,不准濫用平臺優勢地位;
五是要公平公正有序競爭,不准破壞市場競爭生態;
六是要引導網絡模式創新,不准變相從事網絡違法;
七是要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不准為銷售侵權商品提供便利;
八是要暢通消費維權渠道,不准侵害消費者權益;
九是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准回避平臺主體責任;
十是要厲行節約綠色網購,不准宣導鋪張浪費。
責任編輯:楊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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