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上午,伊春市烏翠區法院執行乾警不畏嚴寒,踏著深厚積雪,深入原翠巒區北山經營所,處理潘某與張某侵權責任糾紛一案。
潘某承包了原翠巒區北山經營所某林班耕地,與張某經營的養魚池相鄰。2020年秋,張某未與潘某商量,就私自在潘某承包的耕地裡挖了一條長196米、寬2.2米、深1.1米的排水溝渠。潘某要求張某將耕地恢復原狀,不料卻遭到拒絕。潘某將張某訴至伊春市烏翠區人民法院,經法院依法審理後,判決張某將潘某承包的耕地恢復原狀。
有了法院的生效判決,張某仍舊不履行,眼看著這事都拖了一年了,潘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乾警詳細了解案情,多次聯系雙方當事人並耐心溝通。起初被執行人張某並不配合執行工作,以外出打工為由一直推脫,躲避執行乾警。後經多方打聽,執行乾警終於找到了突破口,通過其弟弟找到了被執行人。
執行乾警積極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其家屬也積極配合法院勸解被執行人履行生效判決,張某主動到執行局表明了個人想法,並表示一定配合執行工作,同意將申請人的耕地恢復原狀。
本著善意執行的理念,保護老百姓的辛勞成果,11月21日上午,法院執行乾警提前調度了工具車輛,組織雙方當事人到達耕地現場,經兩個小時執行,案涉耕地溝渠全部被填平,已恢復至原有狀態,潘某再也不用擔心明年的耕種了。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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