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黑龍江省法院  >  法院動態
搜 索
不幸被大樹砸中身亡,法院判決賠償70餘萬元!
2021-12-02 16:04:00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人在路上走,禍從天上降。突然被告知丈夫被大樹砸中身亡,悲痛的情緒還未平復,就面臨責任部門的推諉,竟說要對丈夫進行屍檢!究竟誰能為受害人的家屬做主?

  近日,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大樹砸人導致受害人身亡的案子。這是一起個人起訴公共管理部門的案例。原告是受害人的妻子李某,被告是牡丹江市陽明區的樹木管理部門。

  受害人妻子

  李某回憶:今年8月份的一天,她接到丈夫的電話,當時聽起來聲音很微弱,丈夫只說自己騎自行車經過牡丹江市平安街西四條路的時候,突然被路邊傾倒的一棵大樹砸中了。路過的行人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遺憾的是,她丈夫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而不幸離世。

  園林管理處

  當地園林管理處工作人員趕到現場,經過檢查,確認是大樹根部嚴重枯萎,所以當天突然連根折斷,砸中正路過的受害人,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悲劇發生之後,受害人的妻子李某與當地的園林管理處多次協商,但是關於賠償事宜雙方一直沒有達成協議。事情發生後的兩個月,也就是今年的10月份,李某將樹木的管護部門園林管理處訴至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

  原告

  原告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75萬元。

  被告

  被告在庭審中提出,要求對受害人屍檢,以確定死亡原因是否為樹木砸傷所致且是唯一原因。

  庭審中,原告方情緒激動,認為被告是故意推卸責任,無法接受對王某進行屍檢。

  原告李某

  我不支持屍檢,因為他那病歷上面寫得非常清楚。人已經很慘了,沒必要做這個屍檢,就那個病歷一看就是寫得非常詳細。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系案涉樹木的管理部門,負有管理看護的法定職責,因樹木傾倒造成了受害人死亡。雖然被告向法院提出了司法鑒定申請,但基於案件中受害人的實際救治情況,以及受害人家屬抗拒屍檢的情緒,根據醫院作出的死亡結論,確定被告園林處對受害人死亡負有法定賠償義務,無需進入鑒定程序,避免再次對受害人家屬造成傷害。

  牡丹江市陽明區法院法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受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本院判決被告賠償急救發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72萬餘元。

  同時,法院根據案件發生並非個例,涉及到的安全管理等問題,及時向當地園林管理處發出司法建議,提醒其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責任、防護措施,避免和減少對人民生命和健康造成損害。

責任編輯:郭麗穎

【東北網專欄】黑龍江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