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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交警公布2021年十大典型 交通違法案例
2021-12-28 15:29:29 來源:東北網-極光新聞  作者:關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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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2021年,哈爾濱市交警部門深入推進交通事故預防『減量控大』,嚴厲打擊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在交通秩序治理整頓中,交警部門發現,仍有個別駕駛人無視法律肆意妄為,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隱患。現將哈爾濱市今年以來十起典型交通違法案例予以公布,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觸犯法律紅線,安全文明依法出行。

  案例一

  醉駕襲警一錯再錯獲雙罪

  3月4日,交警平房大隊民警在新疆三道街沿線檢查一臺車號為黑AYF61*號車輛時,發現駕駛人舒某光涉嫌酒駕。在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時,該人拒不配合,並多次出現辱罵、威脅、撕扯、推搡交警的惡劣行為。經抽血檢驗,其酒精含量為168.11mg/100ml,達到醉駕標准。最終,舒某光因犯襲警罪和危險駕駛罪兩項罪名,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5000元。

  交警部門提示,醉酒駕車已經涉嫌犯罪,言語辱罵、暴力襲擊等侵害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同樣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對此嚴厲懲治、絕不姑息。

  案例二

  『組團』闖燈危害安全遭查處

  3月8日,在哈爾濱市友誼東路與太平北四道街交口,4臺渣土車無視交通信號指示,闖紅燈通過路口。經查,3臺車為中特黑龍江省物流有限公司所有黑AR090*、黑AS965*、黑AS794*號貨車,1臺為哈爾濱瑞順運輸有限公司所有黑AT995*號貨車。交警太平大隊對4名駕駛人分別處以駕駛證記6分、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約談企業負責人。

  交警部門提示,大貨車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通行,是駕駛人法律意識淡薄、貪圖利益、僥幸心理作祟的具體表現,這種行為極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引發嚴重後果。今年以來,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已查處大貨車闖紅燈2174臺,將持續打擊大貨車闖紅燈、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案例三

  醉駕『之最』 『醉』不可恕當自省

  2月13日,在交警動力大隊的三合路執勤區域,一駕駛人駕駛車牌號為黑A507U*的車輛被交警管控。駕駛人付某下車接受詢問時,隔著口罩都能聞到很重的酒味。交警對其呼吸式酒精檢測後,發現數值竟然高達509mg/100ml,超過醉駕值5倍多,屬醉酒駕駛機動車。付某目前已被追刑責,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交警部門提示,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沈重的代價。飲酒駕駛面臨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二次酒駕或醉酒後駕車,面臨行政拘留或拘役的刑事處罰;發生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面臨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

  案例四

  貨箱藏人客貨混裝不安全

  7月6日,交警發現在三環世一堂路段行駛的黑A870R*號小型貨車貨箱拉運的木材邊放置了一個類似帳篷的小棚,裡面居然『隱藏』了7名務工人員,駕駛人存在駕駛貨運車輛違法載人和駕駛逾期未檢驗車輛的違法行為。交警對其合並處以罰款700元,駕駛證記9分,並處暫扣車輛的處罰,處罰後駕駛證記分已超12分,交警部門將其駕駛證扣留,駕駛人需進行滿分教育學習及考試後纔能重新駕駛車輛。

  交警部門提示,非法載人車輛無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沒有安全帶的保護,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請廣大乘車人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自覺抵制和拒乘超員車,發現超員車積極向交警部門舉報。

  案例五

  佔道違停停車入位需自覺

  9月14日9時30分許,交警顧鄉大隊民警在麗江路某小區門前發現黑AJ852*號小車汽車佔據了消防通道。交警隨即通知駕駛人返回現場,10分鍾後,駕駛人來到現場,還表示自己就是從事消防工程工作的。民警表示,作為駕駛人應嚴格按照標線停車,給應急車輛留有足夠的行駛、操作空間。最終駕駛人被處以100元罰款的處罰。

  交警部門提示,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逐步增多,停車需求持續增長,哈爾濱市交警采取『驅、罰、鎖、拖』多舉措規范靜態交通,廣大駕駛人應依法停車、按位停車,停車時做到車頭一致、擺放整齊,共同維護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案例六

  校車超員惡劣行為受嚴懲

  4月9日,交警平房大隊警力在巡邏中發現,一輛校車內人影攢動,立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現場檢查發現,車內擠滿了孩子,該車核載18人、實載27人,超員9人。有孩子向警察叔叔『告狀』:我們好幾天都這樣拉呀!駕駛人被罰款2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

  交警部門提示,校車的乘客都是學生,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往往會波及到諸多家庭,嚴重超員會使車輛超負荷行駛,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下降,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希望駕駛人及相關企業,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切勿發生超員、超速、闖紅燈等嚴重交通違法,確保出行安全。

  案例七

  炫耀超速法有『底線』不可越

  2月21日,哈市交警部門接到多名群眾舉報:一男子駕駛黑色轎車在陽明灘大橋超速行駛,並將超速視頻發至微博上。民警通過調查核實,2月21日晚間22時許,徐某某駕駛車號為黑AL3R2*黑色轎車由陽明灘大橋江北去往江南方向,最高時速近200km/h,超速100%以上。民警對其教育後,處以500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的嚴厲處罰。

  交警部門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車速超過一定限度,駕駛人對周邊的道路、交通等情況的觀察時間和反應時間減少,對空間認識能力也相對較弱,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交通參與者切勿懷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

  案例八

  『小事』大堵輕微碰撞快撤離

  1月18日早高峰期間,哈爾濱市紅軍街往哈站方向地道橋入口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導致在短短10分鍾內,就引得後方車輛排起了『長龍』。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事故責任清晰,並未造成人員受傷和較大財損,完全適用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機制,交警立刻指導雙方駕駛人固定證據後,拆除事故現場,避免了更嚴重的道路交通阻塞和二次交通事故發生。

  交警部門提示,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齊全有效,均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當事人能夠自行移動車輛的,應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撤離現場,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造成交通堵塞的,駕駛人或將面臨200元罰款的處罰。

  案例九

  公交逆行危及生命遭譴責

  5月11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通過群眾舉報及監控視頻發現,哈爾濱市順意達公交客運有限責任公司的黑A05531*號55路公交車在文政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文治三道街時逆行通過路口,與四輛正常行駛的車輛『擦身』而過,緊接著又錯開對向行駛的車輛強行變道。5月13日,駕駛人文某某及其公司安全員來到交警動力大隊接受處理。最終,民警對其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並告知公司負責人進一步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教育。

  交警部門提示,公交車作為市民出行的重要工具,交通安全尤為重要,駕駛人一定要重安全、守法規,切不可隨意發生加塞、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交警部門將常態化開展治理,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案例十

  務農出行不安不全『不能行』

  今年9月,哈爾濱市交警部門針對農用車違法出行特點,開展常態化路面巡控。在凌晨執勤時交警發現一臺拖拉機違法載人,15名乘車人擠在後車廂上,隨著車身左搖右晃。交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希望他們今後一定要消除這種違法行為。考慮到沿線道路泥濘、行走不便,交警對車輛尾部補粘了反光貼後,將乘車人安全送到了指定地點。

  交警部門提示,農用車輛安全性能差,危險系數高,發生意外時生命得不到有效保障,廣大交通參與者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今年8月,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財政部等九部委聯合印發《關於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完善農忙等重點時段農村客運服務供給,構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務體系,從而實現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確保交通安全。

  生命安全不容忽視,一個不經意的小動作,一個交通違法行為,就可能引發一場永遠無法挽回的交通事故。希望大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對生命負責,多一些謹慎,多一些安全。

責任編輯:趙研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