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30日訊(記者 許諾) 12月30日,哈爾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第50號公告,全文如下:
一、全市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廠礦)、村組社區(小區)、各類公共場所、經營場所要及時主動申領場所碼,並全面開展常態化『龍江健康碼』掃碼查驗工作,嚴格人員掃碼進入,杜絕任何場所『無碼運行』;大型場所應當按照合理細化原則,分區域分檔口申領場所碼管理。申領方式:通過微信登錄『龍江健康碼』小程序,在『信息上報』—『我的場所碼』進行申請、查看和刪除等操作;每個實名用戶只能生成一個場所碼。
二、各類場所、經營單位要建立『掃碼亮碼、綠碼通行』制度,嚴格掃碼查驗工作,不得使用截屏、圖片等方式展示健康碼。同時,要嚴格落實『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卡碼聯查、測溫、戴口罩、『一米線』等疫情防控要求。在查驗過程中,發現『龍江健康碼』碼色異常(紅碼和黃碼)或體溫高於37.3℃的人員,要立即予以留觀,並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屯)報告,妥善處置。
三、市民群眾出入各類場所或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須主動掃碼、亮碼,積極配合工作人員落實查碼驗碼、體溫檢測、戴口罩、『一米線』等防疫措施;老年人、兒童以及視力聽力殘疾人等群體,可由同行家人、朋友用智能手機代領『龍江健康碼』掃碼。無法掃碼的人員可憑有效身份證登記、持紙質證明等替代措施,杜絕將健康碼作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通行的唯一憑證;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場所為不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等群體設立『無健康碼通道』。
四、對於各類場所、經營單位偽造、變賣、借用場所碼並且經教育仍不改正或產生後果的;有公眾不配合健康碼掃碼查驗並經勸導拒不服從管理的;通過健康碼掃碼查驗非法盜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由公安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五、各區縣(市)、各級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龍江健康碼』掃碼查驗工作的監管,加強巡查、檢查,對於『無碼運行』、『虛晃一碼』的場所單位,責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責令其立即停業。
推行『龍江健康碼』掃碼查驗,是提高流行病學調查反應速度和精准程度、快速阻斷疫情傳播擴散的最基礎環節,是精准管控涉疫人員和場所、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正常生產生活影響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每位公民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請廣大市民朋友養成自覺掃碼的良好習慣,加強自我管理,共同健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