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31日訊 雙鴨山市委、市政府聚焦群眾信訪案件和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舉一反三、持續發力,全面建立『六個雙查』問題解決機制,通過『查現場』和『查書證』相結合、『查現狀』和『查歷史』相結合、『查行業』和『查系統』相結合、『查問題』和『查機制』相結合、『查主責』和『查監管』相結合、『查環境』和『查經濟』相結合有效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映問題整改『組合拳』。
對案件反映的問題,雙鴨山市注重現場核實情況,第一時間快速固定證據,同時注重將核查情況與書證相互比對、相互印證,進一步認清問題本質,理清問題脈絡。全面排查,分類施策,重點摸排歷史遺留的煤礦、非煤礦山遺跡地質和生態破壞狀況,按照『誰受益誰負責』原則,組織啟動地質環境和生態修復工作。
雙鴨山市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業務必須管環保、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環保』要求,強化市級各部門責任擔當意識,落實落靠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同時注重系統性排查,組織開展專項攻堅行動,逐步構建全防全控、聯防聯控的污染防治工作體系,以點拓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針對督察組交辦的重點信訪案件,雙鴨山市由下至上查實案件涉及的審批、建設、污染排放、環境風險等逐級關系。通過『環保+法院』『環保+檢察』『環保+公安』等模式,實行輪值會商、聯動研判、信息共享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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