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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8年住不上新房,竟沒拿到任何補償?
2022-01-11 13:14:33 來源:黑龍江黨風政風熱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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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黨風政風熱線》走進綏化市專場節目關注了這樣一件事:2013年,綏化市北林區進行了棚戶區改造,陳女士的家也順利動遷。面對即將搬進的新家,陳女士充滿了期待。沒成想,本該在2014年12月31日前喬遷新居,可直到現在,不僅新房壓根沒見到,就連動遷應得的臨時安置補償費也一分沒有。8年裡四處租房,給陳女士的生活增加了不少成本和壓力。

  舊房子被拆了,新房子見不到影,連北林區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與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也『人去樓空』。和陳女士有同樣遭遇的還有40多位居民,他們多次找到政府,卻沒等來結果。陳女士臨時居住的地方,離動遷後的新家不遠,而這個不遠的距離,卻讓她望眼欲穿。

  新房子什麼時候能住上?

  《黨風政風熱線》走進綏化市專場節目中,綏化市北林區人民政府區長李文藝現場表態:『作為北林區的區長,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這裡向回遷居民致以歉意!這個樓盤佔地12.7萬平方米,其中1號樓有4戶滯遷戶,影響了1號樓的建設,而陳女士和其他41戶居民都在1號回遷樓裡。目前跟市執法局正在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已經對影響1號樓建設的滯遷戶,下達4次法律文書了,這樣就可以將滯遷戶的違建部分進行拆除,今年春天開工建設1號樓,陳女士和其他40多戶居民今年就可以住上新房子了。』

  安置補償費怎麼給?何時給?

  綏化市住建局局長徐濤在節目中表示,安置補償費的意義是為了保證被安置對象有居住場所,從簽訂合同開始就應該給居民,下一步盡快約談開發商履行責任義務。拆遷安置補償有三種:

  一、臨時安置補償費。按照合同規定,補償大致300—500元每個月(綏化市),如果超出了合同規定的年限沒有回遷,應該雙倍賠償;

  二、搬家費。從被拆遷的房屋到臨時安置的場所,補償安家費600元,從臨時安置的場所搬到真正回遷樓房,補償安家費600元,共計1200元;

  三、停產停業損失費。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償。

  希望包括陳女士在內的四十多戶居民,早日搬進新家,相關的安置補償費用,盡快發下來,讓大家過個好年!《黨風政風熱線》將對此事進行持續追蹤!

責任編輯: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