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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不得發布面向中小學的校外培訓廣告
2022-02-11 08:35:26 來源:東北網-大慶日報  作者: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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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11日訊 2月10日,記者從大慶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會同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和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聯合印發《大慶市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方案》,明確對大慶市校外培訓廣告下『禁令』,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據大慶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大慶市將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內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

  接下來,大慶市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空間校外培訓廣告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絕增量。綜合運用輿論引導、企業自律、行業管理、市場准入、監管執法、社會共治等多種手段,確保『雙減』有關政策要求落實到位。加強日常監管,對轄區內重點媒體、網絡平臺企業、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廣告經營、制作企業開展聯合約談。加大校園內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力度,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強化廣告監測力度,對商業樓宇、居民區等進行網格化管理,加大日常排查和線索梳理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嚴厲查處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以及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以及對昇學、通過考試、獲得學位學歷或者合格證書或對教育、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內容的違法廣告等行為。尤其對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和發布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要依法從重處罰。

  記者了解到,大慶市市場監管局將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范圍。對於違反政策規定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校外培訓機構,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和隨機抽查頻次。對於多次違規發布校外培訓廣告或者發布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情節惡劣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將把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行業管理重點內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傳統媒體單位,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及有關人員責任。將把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互聯網信息管理的重點內容,對於違反政策代理、制作、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的電商平臺和其他互聯網企業,堅決依法處置。將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作為加強國有企業管理的一項工作任務,堅決杜絕鐵路、地鐵、公交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臺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

責任編輯: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