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出圈的『冰墩墩』你安排上了嗎?最近爆火的北京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掀起熱購浪潮,可謂『一墩難求』。牡丹江的孫女士在極光新聞APP留言:『朋友圈有人在接龍售賣冰墩墩和雪容融,看不出來真假,想知道這是被允許的嗎?』
【朋友圈是否允許售賣北京冬奧會吉祥物?】
今天的《黨風政風熱線》連麥百姓環節中,我們連線了牡丹江市市場局知識產權保護科科長王紹民:『有些消費者發現朋友圈存在接龍售賣「冰墩墩」,積分兌換「冰墩墩」,集贊贈送「冰墩墩」等現象,我們首先要判別該銷售者是否取得了奧林匹克權利人的許可,《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如果該銷售者取得了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許可,應當按照許可合同規定內容合法進行銷售。對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為商業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的,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並處罰款。』
另外牡丹江市市場局知識產權保護科科長王紹民表示:『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發現個別微信公眾號發布所謂「轉發能領冰墩墩」等相關消息,涉嫌非法利用奧林匹克標志從事商業行為。經初步核查,相關微信公眾號主體為省外市場主體,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已依據線索進行處理。』
在此,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發布如下警示:包括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在內的奧林匹克標志受《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保護,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查處。黑龍江省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指導全省市場監管(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深入推進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實施,嚴厲打擊奧林匹克標志違法行為,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環境。
《黨風政風熱線》溫馨提示:
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個人信息保護,時刻提防在陌生網站填寫個人信息導致個人信息泄露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