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元車費與司機發生口角
酒精作用下竟大打出手
結果
損失共計一萬元
用一萬元為一元錢的衝動買單
到底值不值?
2021年12月14日晚上9點多,趙某和妻子在飯店酒足飯飽後,攔停一輛出租車回家。途經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趙某出言不遜,罵司機王某不會開車,王某沒有理會。
到達目的地後,因為車程超過3公裡,而且是晚上九點後乘車,王某要求趙某付7元車費,趙某認為應該付6元,便再次辱罵王某,王某還嘴回罵。趙某在酒精作用下,竟然對王某拳腳相加,趙某妻子見狀趕緊拽他下車,他下車後踢踹車門兩腳。王某當即報警。經公安機關調查處理,趙某因故意傷人和毀壞財物,被拘留十五天,罰款1000元。
王某經醫院診斷為『腦震蕩、眼挫傷、耳損傷等多處傷害』,住院治療15天,花醫療費4400元。經公安機關調解未果,王某訴至龍江縣法院,要求趙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7000餘元。

法庭上,經過法官耐心調解,王某同意扣除訴求中的不合理費用,並適當降低部分賠償標准,趙某也真誠悔過,同意當庭賠償給王某9000元。
『控制不了酒,就別再喝了。今後要吸取教訓,衝動是魔鬼!』辦案法官語重心長。趙某慚愧地喃喃道:『我早知道錯了,都是喝酒惹的禍。現在疫情期間,掙錢也不容易。因為這事兒被公安局罰款一千元,今天又賠人家九千……』趙某後悔不已。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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