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中有這樣一群人,他們來自百姓,但他們與法官一樣擁有審判的權利,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向法庭傳遞來自各行各業的聲音。審判結束後,他們回歸社會,在人民群眾與人民法院間搭建起一座橋梁,讓越來越多的人們了解法院,相信法律,敬畏法律。他們就是人民陪審員。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四周年,我們一同走近黑龍江人民陪審員,聽聽他們的心聲。
沈顯文
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在工作中,雖然感到有些辛苦,但也為能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作出貢獻而感到驕傲。今後我一定做好人民陪審工作,不斷提高法律業務水平和陪審能力,與審判法官在法律知識、法律思維等方面形成優勢互補,使裁判結果兼容民心民意,讓社會公眾接受和認可。』
楊陽
泰來縣法院人民陪審員

『在工作中,我將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履行好人民陪審員的職責,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身素質。時刻以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以飽滿的精神狀態作一名讓群眾滿意的人民陪審員,對得起群眾的信任。』
王東啟
寧安市法院人民陪審員

『我於2019年被寧安市法院提請任命為人民陪審員,至今從事人民陪審工作已有三年,參與了近百起案件的陪審工作,深刻體會到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重要作用和作為人民陪審員的光榮與責任。在今後陪審工作中,我還將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刻苦鑽研法律知識,不負人民重托,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每一起案件的陪審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審員。』
何英韜
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很喜歡人民陪審這份工作,今後,我將認真做好陪審工作,認真參審每一起案件,積極化解糾紛,讓群眾更加親近司法、相信法院,為社會和諧穩定做出努力。』
胡春麗
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作為一名負責婦女維權工作的基層婦聯乾部,我深知自己身上的職責和使命,也深知普法宣傳的重要性。因此,在成為陪審員之後,我將本職工作和陪審經驗相結合,創新普法內容和方式,讓更多婦女群眾了解法律,保護自己,為維護婦女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貢獻了力量。』
馬欣灼
雞西市雞冠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成為一名「無袍法官」,這會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經歷,我會用百倍的努力、百倍的行動,不斷完善自己,珍惜每一次陪審機會,不辱使命,為維護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作出應有的貢獻,力爭做一名讓群眾滿意的人民陪審員!』
周薇敏
蘿北縣法院人民陪審員

『白駒過隙,擔任人民陪審員已經有四年了。作為一名陪審員,代表人民參與法庭的審判工作,我感到光榮和自豪,人民把權力交給我們行使,我們就不能辜負人民的期望,就要向人民負責。今後,我要發揮自身優勢,為社會和諧穩定做出努力。』
陳淑霞
饒河縣法院人民陪審員

『人民陪審員雖然不是法官,但可以參與案件審判。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審員也要自覺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要具有公正、廉潔、為民的意識。作為一名陪審員,我感到身上的責任重大,對我自己來說,這既是一種挑戰,也是一種榮耀。』
任志強
豐林縣法院人民陪審員

『法律是神聖的,人民陪審員工作是光榮的,依法辦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須遵守原則。人民陪審員應當在法律框架內維護公平、公正,注重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注重善於化解矛盾,只有這樣纔能做到與法官思維互補,真正發揮陪審員的作用。』
程鳳
七臺河市桃山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陪審員代表廣大群眾參與司法,肩上的責任是伸張正義、顧全大局、維護社會穩定。參與審判即是政治榮譽,也是法律使命。所以要充分地參與到審判工作的各個環節中,既要體現法律的公正,又要體現陪審員的價值,積極參與,充分發揮所學知識,避免陪而不審,合而不議。』
張萬雨
海倫市法院人民陪審員

『為了人民陪審員這份榮譽,每次接到開庭通知,無論是炎熱的夏天還是寒冷的冬季,我都准時到庭。開庭時,我總是集中精力,認真分辨是非曲直;合議時,我忠於事實和法律,積極發表意見,在實踐中認真履行著人民陪審員的職責。』
王寶輝
北安市法院人民陪審員

『我很喜歡人民陪審這份工作。陪審經歷的收獲是我無形的財富,使我受益終生。今後,我將繼續履行好陪審員的職責,認真做好陪審、合議。』
張松
漠河市法院人民陪審員

『我在參與審理案件時,經常與法官一道宣傳法律,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堅持在調解過程中化解矛盾糾紛。我即將於6月份離開人民陪審員的崗位,有不捨,有回憶。作為一名退伍軍人,離任後我也將不忘初心,堅持不懈學習法律知識,繼續為政法事業發光發熱貢獻力量。』
岳喜蘭
九三法院人民陪審員

『對於我個人而言,每一次庭審都是一次很好的學習機會,一次人間百態的品嘗機會,一次神聖的實踐機會。我把每一次陪審都看作是一次積累,一次歷練,一次成長。參加審理的這些案件使人警醒,引人深思,從中學到的不僅僅是人民陪審員職業道德和行為操守,更重要的是學到了為人處事的原則和做人的基本道理。』
孫龍興
亞布力法院人民陪審員

『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向同事、朋友、周圍群眾宣傳人民陪審員參審的意義,宣傳法官在對待案件時積極、認真、嚴肅的態度,宣傳法院在辦案時的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經常利用閑談時間把自己學到的法律知識和接觸到的案例向周圍的人宣傳,以案釋法,希望能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
張愛華
牡丹江鐵路運輸法院人民陪審員

『法律賦予了人民陪審員權力,人民陪審員有義務正確行使,不能『任性』。人民陪審員來自群眾,但又不同於一般群眾,不能感情用事。因此,要正確理解好、適用好法律,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不以自己的好惡來評判案件,與法官緊密配合,發表獨立意見,不能陪而不審。』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改革不斷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了司法領域的人民民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審判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現了司法專業判斷與群眾朴素認知的有機統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人民當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