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有錢不還,還揚言就等著『蹲』。面對這種特殊『要求』,執行乾警必須安排上。
2015年,高某向張某借款65000元,雙方約定了還款時間和利息,並簽下借據。但在約定的期限內,高某並未償還借款。幾經催要未果,張某將高某訴至法院。2019年5月9日,經林口縣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高某於2019年6月21日前償還本息共計12萬餘元。但高某並未履行,張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立案執行後,多次做被執行人高某工作,高某主動聯系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宜,雙方達成分期履行的執行和解協議。
可是,高某償還了幾期欠款後,開啟了『耍無賴』模式,說沒錢給,還用言語騷擾申請執行人張某,甚至揚言就等著來蹲(拘留)呢……

法院經調查核實,被執行人高某確實有能力履行還款義務而拒不履行。為依法懲治被執行人高某拒執行為,法院依法對高某采取拘留措施,滿足了高某的『要求』。

幾天後,被執行人高某承認錯誤,向申請執行人張某賠禮道歉,表示願意償還全部錢款,請求解除司法拘留。隨後,被執行人高某聯系親屬將執行案款送交到法院,向申請執行人交付。法院也依法對高某解除了司法拘留。
走出拘留所的高某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懊悔不已,表示在今後的生活中,一定會遵紀守法,不會再對抗法律。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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