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停車難的問題
哈爾濱的張某
在自家小區租了個車位
從此風吹不到雨淋不到
再也不用擔心回家找車位了
可是不到一年
突然就進不去車庫了
這是咋回事?
究竟問題出在哪裡?
當張某向物業反映情況後
纔發現自己竟然被
物業公司的前員工汪某給騙了!
2020年10月,被告人汪某任哈爾濱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員工期間,虛構自己幫助物業公司轉租小區車位的事實,使被害人張某於2020年10月、2021年3月給汪某轉賬一年半的小區車位租賃費,並利用職務之便將張某的車牌號錄入小區車牌識別系統。2021年5月,汪某從物業公司離職後,隱瞞其已經離職的事實,仍於2021年6月向張某索要下一年的小區車位租賃費6000元。

2021年9月,因物業公司核對系統數據,清除了張某的車牌識別信息,張某無法繼續使用車位,經向物業公司了解後,向有關機關報案。2022年6月,公訴機關以汪某犯詐騙罪向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提起公訴。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汪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汪某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系自首,並主動將全部錢款退還給受害人張某,取得了張某的諒解,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物業工作人員本該是
為業主提供服務的角色
然而有人卻利用
工作便利和相關權限
對業主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由於犯罪分子是利用工作之便
這為普通群眾識破騙局增大了難度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無論是買車位還是租車位
廣大市民都不要盲目相信
對方的身份、職務
而是應當通過正當渠道
仔細甄別信息
多方了解情況
切莫貪小便宜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