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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審理一起共同飲酒的損害賠償案件
2022-09-22 16:23:00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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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古話說『無酒不成席』

  朋友同事間聚餐

  總是離不開飲酒

  而因飲酒後共同飲酒人死亡

  或受傷發生糾紛的時有發生

  近日,雞西市雞冠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共同飲酒的損害賠償案件。這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賠償案件,卻是一個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悲劇。在此給大家提醒:飲酒要適量,切莫貪杯。

  毛某與劉某系同學,與曲某某系鄰居,而謝某、孟某某與曲某某系同學。2020年8月28日,毛某為慶祝自己生日,便邀請劉某、謝某、孟某某、曲某某到飯店用晚餐。下午,大家陸續進入飯店,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都能玩到一塊去,五人就一邊打撲克一邊喝酒。16時41分開始吃飯,到16時50分,謝某已經喝了2瓶啤酒,其中有2次是大家一起喝,其餘都是謝某自己喝。隨後1小時內謝某連續滿飲7杯白酒,致其醉酒後胃容物返流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

  謝某的父母將與謝某共同飲酒的毛某、劉某、孟某某、曲某某訴至雞西市雞冠區法院。

  雞西市雞冠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謝某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身體狀況和酒量,應當預見到過量飲酒的危害後果,做好自我控制。然而,謝某在飲酒過程中,主動敬酒、主動喝酒,且放任自己隨性地大口、快速喝酒,在已飲2瓶啤酒的情況下,1小時內連續滿飲7杯白酒,致其醉酒後胃容物返流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對其死亡後果謝某應自負60%的主要責任。

  毛某作為聚餐召集人應合理預見謝某過量飲酒可能導致損害後果,卻未予提醒、制止,劉某作為與謝某共同飲用白酒的人不僅未予勸阻,還在謝某短時間內已連續滿飲了3杯白酒的情況下,又從吧臺取回2瓶白酒,為謝某斟滿第6杯、第7杯白酒且存在拼酒的行為,二人對謝某的死亡具有過錯,應承擔同等賠償責任,即每人承擔20%的賠償責任。

  曲某某和孟某某雖與謝某同桌飲酒,但二人對謝某並無勸酒的行為,且在謝某醉酒後亦盡到其能力范圍的合理照顧義務,故二人對謝某的死亡後果並不存在過錯,故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該案判決:劉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124460元、喪葬費5997.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5000元,合計155457.7元;毛某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死亡賠償金124460元、喪葬費5997.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5000元,合計155457.7元。

  酒雖好,可不要『貪杯』

  在多人共飲場合

  對其他共飲人要做到

  不勸酒、不灌酒

  在他人醉酒時

  應盡到通知家人、安全護送

  及時救治等注意義務

  作為飲酒人

  要改變勸酒灌酒陋習

  還應互相提醒

  適度飲酒

責任編輯:郭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