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萌寵
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了
寵物不僅能給家人帶來快樂
還能很好地陪伴主人
如何文明養寵
如何有效約束寵物
經常會引發討論
寵物傷人事件也時有發生
希望今天的案例
能給已經有寵物
和打算養寵物的人提個醒
張某養了一只寵物狗。某天,張某在遛狗時,沒有給狗拴繩。寵物狗由南向北疾跑橫穿馬路時,與由東向西行駛的一輛二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電動車駕駛人王某、乘車人趙某受傷,電動車受損。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趙某無責任。王某、趙某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
寶泉嶺法院受理案件後,法官第一時間組織訴前調解,並對雙方釋法明理,如果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張某本應對寵物狗采取安全措施,可侵權行為發生時,張某並沒有給狗系牽引繩,這纔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
在法官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下,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主動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張某賠償王某6200元,賠償趙某34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寵物飼養人應當管好自己的寵物
規范自身飼養動物的行為
遵守所在地飼養動物的要求
不養禁止飼養的烈性犬
主動配合相關部門
做好寵物登記、防疫等措施
出門在外
要為寵物牽繩、戴嘴套
避免給他人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