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產車間。
黑龍江日報4月5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工信局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哈市工業企業穩產增產工作,推動工業經濟運行整體好轉,該局制定了《哈爾濱市推進規上工業企業達產增產獎勵政策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在省獎勵的基礎上,哈市對產值同比增量超過5000萬元以上的,按增量的1%給予市級獎勵,每季度每戶企業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執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該《細則》與其他支持企業增加生產獎勵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享受政策支持。產值增量部分已獲得省級獎勵的市級不重復獎勵。
關於申報條件,《細則》指出,申報企業必須是在哈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符合國家和哈市能耗、環保、安全、守信等要求。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制度規定、被相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予獎勵。同時,對當季產值同比增量超過5000萬元以上(不含5000萬元)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且在規上統計庫內均可申報。本政策產值增量超過省上限部分需達到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上,增量部分獎勵資金以1萬元(含1萬元)起兌現。
關於管理與監督,《細則》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或挪用支持資金。在無上位法律法規依據的情況下,不得增設審查環節和門檻,不得增加企業獲得支持資金的負擔。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獎補資金的,哈市工信局有權利追回全部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責任編輯: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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