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法院統一協調部署,綏化中院與北林區法院協同大慶中院執結一起涉黑惡財產執行案件。該案執行標的為一涉黑集團財產2500立方米陶粒磚。
財產經拍賣成交後應交付買受人,但磚廠業主以給付其高額的保管費用,以及保證運輸執行財產過程中磚廠路面不被碾壓等為由設置執行障礙,拒不協助和配合法院將財產交付買受人。
為保證涉黑惡財產『黑財清底』,省法院決定由綏化中院、北林區法院與大慶中院協同執行,並召開視頻協調會,對強制交付工作進行部署。考慮到案件的復雜性,綏化中院與北林法院積極配合執行,出動警力提供保障,並協調轄區派出所、基層組織人員到場見證,與大慶中院一同開展強制執行行動。

執行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部署警戒,迅速控制現場。執行法院繼續做釋法解疑工作,明確告知拒不配合將承擔的法律後果。磚廠業主看到法院強制執行的決心和行動,清醒認識到了任何阻撓、妨礙執行的行為都可能承擔不利後果。懾於法律壓力,磚廠業主態度轉變,表示配合執行。
在法院的主持下,磚廠業主與買受人就有關事宜達成和解,財產順利交付完成,兩級三家法院的協同執行取得圓滿成功。
責任編輯:郭麗穎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