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認識到錯誤了,但是我目前真的有困難,這筆處罰款實在拿不出來,能不能幫我渡過難關,少罰一點也行啊。』案件當事人曲某拿著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來到佳木斯鐵路運輸法院與樺南縣政府共同成立的樺南縣行政爭議訴源治理中心,焦急地對調解員說道。
2023年5月,樺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曲某經營的一家小型超市時發現,該超市存在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經過調查,市場監督管理局以該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違反相關法律為由,在法律規定的自由裁量權范圍內對該超市給予了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第一時間與樺南縣行政機關探討案情。
曲某對調解員說,最近他一直在照顧生病住院的家人,無暇正常管理超市,纔導致清點貨物時遺漏了幾件過期產品。個體經營超市收入本來就不高,他還要繼續陪護家人,五萬元的罰款對超市的經營造成了很大負擔。他來到樺南縣行政爭議訴源治理中心,希望行政機關減輕行政處罰。征求了曲某的意見後,調解員立即將該起案件導入和解程序,並向佳鐵法院尋求業務支持。
佳鐵法院與樺南縣司法局、檢察院、市場監督管理局取得聯系,共同核實情況、研討案情,從高效便民實質解決糾紛,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的角度,建議曲某可先行嘗試向樺南縣司法局提起行政復議。

走訪當事人。
在行政復議過程中,復議機關通過樺南縣行政爭議訴源治理中心,主動對接佳鐵法院共同開展化解工作,經過查閱卷宗、現場走訪及綜合研判,核實了銷售過期食品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處罰程序是否適當、適用法律是否准確。佳鐵法院結合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幅度,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多方意見後,認為曲某經營的超市雖然存在銷售過期產品的行為,但違法行為情節較輕,尚未造成危害後果,建議行政機關變更處罰,以調解方式化解行政爭議。
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考慮了佳鐵法院和復議機關的意見,結合超市實際經營困難的客觀情況,按照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最終降低了罰款金額。曲某在法定期限內主動繳納了罰款,並撤回了行政復議申請,該案矛盾在行政復議程序得到了實質化解,避免了後續可能引發的訴訟程序,實現了行政爭議源頭化解。

樺南縣訴源治理中心揭牌儀式。
據悉,樺南縣行政爭議訴源治理中心成立於2023年7月,通過接待登記、聯絡行政機關、繁簡分流、訴調對接『四步法』推動行政爭議實質化解,形成以人民法院為主體,多個行政機關配合的訴源治理新格局。截至目前,該中心訴源治理導入率60%,導入後案件調解成功率100%,推動行政機關在行政復議、行政復核程序中實質化解行政爭議成效明顯,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得以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