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被執行人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
執源治理,這家法院這麼做
如何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
從源頭上減少執行案件增量
在執源治理的有效性上精准發力?
這始終是黑龍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研究探索的課題
近年來,建三江法院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按照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一要二統三抓實』工作思路,積極推進『四化四解四到位』訴源治理新格局,探索執源治理新路徑,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引導被執行人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促進案件自動履行率提昇,切實減少執行案件數量。
執前督促,讓履行更主動
『這官司打得真痛快,沒想到判決書剛下,他就把錢給我了,感謝執行法官幫我們拿到欠款……』
近日,建三江法院通過執前督促成功化解了一件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在執行法官電話回訪時表示感謝。
原來,劉某和石某是朋友關系,2021年至2023年,石某因資金短缺向劉某借款2萬元。借款到期後,劉某多次催要,石某拒不還款,為此,劉某將石某訴至建三江法院。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在向劉某送達判決書時,也一並送達了履行義務告知書。被告劉某收到後,立即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據悉,2023年5月,建三江法院制定《關於促進當事人自動履行,助力執源治理實施意見》,印制履行義務告知書、自動履行承諾書、自動履行提示書、自動履行證明書等相關法律文書,在訴訟環節宣判或送達調解書時一並送達,旨在預警如不履行生效裁判將面臨的嚴重後果,避免因采取強制措施而承擔更大的經濟損失和信用危機。
『不同於傳統程序,履行義務告知書作為執行通知的前置措施,在訴訟階段剛結束就向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發出告知,促其主動履行義務,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建三江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劉勇說。
保全前置,讓履行有保障
『多虧你們及時提醒我財產保全,我們企業纔能在勝訴後第一時間拿到錢。』黑龍江某建築公司負責人握著工作人員的手,眼裡滿是感激。
在原告黑龍江某公司與被告天津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天津某公司將一處稻谷倉儲擴建項目工程分包給黑龍江某公司施工。施工結束後,因天津某公司未向黑龍江某公司支付工程款,黑龍江某公司將其訴至建三江法院。
黑龍江某公司申請立案時,立案窗口工作人員耐心向其講解訴前財產保全的作用、申請流程及優點,引導其對天津某公司的財產進行保全,以保障日後勝訴權益的及時兌現,黑龍江某公司當即向法院提交了保全申請書。法院通過對天津某公司名下財產進行查控,發現其名下的一項到期債權足以償還欠款,遂對該筆債權采取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最終雙方自願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天津某公司足額履行還款義務。
『財產保全的多贏效果顯而易見。這相當於給了被申請人一次主動履行的機會,只要在執行前履行完畢,不僅不會被采取強制措施,個人征信也不會留下「污點」,還省了執行費用。』執行法官對保全成效感受頗深。
以懲促執,讓履行有威懾
『喂,執行法官嗎?李某欠我錢,這幾天他好像回來了,你們能過來找一下嗎?』
3月初,田某撥打建三江法院執行線索舉報電話,稱李某多年前外出務工,行蹤不定,近幾日可能會返回住所。
執行乾警接到舉報線索後,迅速登記核實,經過半天的蹲守,成功找到被執行人李某。詢問過程中,李某自知再難逃脫,表示願意還款,但希望申請執行人能夠減免部分利息。執行乾警立刻聯系申請執行人田某到場協商,雙方經協商後,田某同意放棄部分利息。隨後,李某主動聯系其親戚朋友,籌措款項並將6.6萬元欠款一次性給付田某,本案順利執結。
一直以來,建三江法院堅持『以懲促執』,對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轉移、隱匿財產等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懲處,綜合運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震懾未進入執行階段的應履行義務當事人主動履行,從源頭減少執行案件數量。
『我們堅持依法能動履職,將執源治理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進,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當事人自動履行率提高了,執行案件減少了,群眾對我們的信任度也越來越高。』建三江法院院長周波對執源治理工作充滿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