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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記?把老百姓的事當成自己家裡事,辦法自然就多了
2024-08-06 17:50:36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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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把老百姓的事當成自己家裡事,辦法自然就多了』

  

  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劉冠群

  『法官,老張在遺囑裡說了,我對這個房子享有居住權,可兒女們不讓住啊……是不是非得登記了纔認可,我住下去纔有保障?』天氣炎熱,年近古稀的王老太卻身穿棉衣棉鞋,哆哆嗦嗦地拿出遺囑,向黑龍江省大慶市薩爾圖區人民法院的窗口工作人員問道。

  這天,我開完庭回到訴訟服務中心,剛好看到了這一幕:『大娘您別急,來這邊坐,怎麼回事,慢慢和我說說。』

  原來張大爺和王老太是一對再婚的老年夫妻,相處一段時間後,王老太搬入張大爺的住處,二人共同度過了一段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去年年底,張大爺因病去世。由於王老太並無子女,為了保障王老太在自己身故後有個落腳的地方,張大爺留下遺囑,寫明自己名下的這套房產所有權歸其子女,但王老太享有居住權。按照張大爺的遺囑,其三個子女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但在為王老太設立居住權上遲遲未能達成一致。無奈之下,王老太只能來到法院。

  思考再三,我撥通了張大爺三個子女的電話,希望以訴前調解的方式解決,兌現王老太的居住權。

  『當時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就不同意,現在老爺子去世了,竟然還想打房子的主意,不是我自私,實在是不能看著自己家的房子落入他人之手。』

  『我們也是擔心王阿姨獨自居住,萬一在家中出了什麼意外,這房子還在我們名下,又該誰負責?』

  『我對協助王阿姨辦理居住權登記這件事其實沒有異議,既然父親留下了遺囑,我們應該尊重老人的想法。但是如果將來王阿姨去世,這居住權又該怎麼算,會不會影響房屋銷售?』

  『房子過戶給老張的子女需要我配合的我都積極配合了,我不是想佔著這個房子,只是想晚年生活有個固定住所。』聽到子女們各說各的理,王老太潸然淚下。

  我一邊聽著王老太訴苦,一邊陷入沈思:『這個糾紛立案後進入訴訟程序一定會有結果,但房屋的所有權不在王老太名下,她與張大爺的子女今後也勢必「抬頭不見低頭見」,如果不能打開家人的「心結」,只怕王老太在「他人屋檐下」的日子也不好過。必須得做一次「家訪」,從根兒上把矛盾化解掉。』

  次日,我和社區調解員一起來到王老太家中,三個子女也在家中等候。一提到房子的問題,大女兒首先情緒激動起來,二女兒和小兒子也紛紛表示對居住權的不解和困惑。

  『居住權作為一種新型用益物權,是為了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或遺囑,在他人享有所有權的住宅上設立佔有、使用該住宅的權利。張大爺將所有權交給你們,居住權交給王阿姨並無不當,同時居住權的設立也不會影響房屋買賣。』

  『咱們做子女的,最重要的是體諒老人,王阿姨和張大爺生活一場,而且年事已高,從人倫常情、敬老美德上都應該給予一定照顧。一方面,你們是子女,應當遵循父親遺囑,另一方面,你們也是父母,現在的做法,孩子們也都看著呢!』

  在我和調解員的多方勸導下,三個子女終於同意協助王老太為其設立該房屋的居住權。

  『姐,那幾個子女我都接觸過,根本不聽勸,還是你有辦法。』事後,一旁的法官助理說道。

  我告訴法官助理:『這有啥難的,把老百姓的事當成自己家裡事,辦法自然就多了。』

  剪不斷、理還亂,是家事糾紛的特征。如若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把每一件家事糾紛都當作自家事來辦,就能做到法結心結一起解,為矛盾糾紛實質化解找到開鎖的金鑰匙。

責任編輯:郭麗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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