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執行
遇到這樣的情況
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
該如何保障呢
楊某某僱傭張力(化名)在某建築工地務工,可乾了半年的活,卻沒拿到工資,經過多次催要,楊某某均以承包公司未給付工程款,目前無錢給付為由拒絕支付。除了張力,楊某某也欠著徐亮(化名)的勞務費未付。二人雖然在法院進行了起訴,但在收到法律文書後,楊某某仍未按期給付,無奈之下,只好向林口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中,楊某某為了躲避執行,一直不肯露面,執行乾警經過多方調查,得知其隱匿在廣東省珠海市,並查到了他的電話。可當執行乾警撥打他的電話時,楊某某卻拒不接聽。由於楊某某名下並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執行一直沒有進展,正當執行乾警為無法盡快兌現張力等人的勝訴權益發愁時,楊某某的電話號碼讓執行乾警眼前一亮。原來,楊某某的電話號碼是尾號為4個6的『靚號』。因為這樣的『靚號』具有一定的價值,執行乾警便對該號碼的權屬進行了查詢,發現楊某某正是該號碼的所有人,於是依法對該號碼進行了拍賣。
經過兩輪拍賣,該號碼最終以46000餘元的價格成功拍出,執行乾警將此款發放到了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手中。
隨著時代的發展,被執行人的可供執行財產已不僅限於房屋、車輛、銀行存款等,手機靚號、車牌等也可進行拍賣變現,如果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相關執行線索,可以積極向法院提供,法院也會與時俱進,依法對可供執行的財產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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