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8日電 對於物業收費難的問題,近日,記者采訪了省市兩級物業管理部門,對這一困擾物業行業發展的頑疾,有關專家開出了分級管理、市場運作的『藥方』。
早在2002年,黑龍江省建設廳就下發了《省物業分級管理辦法》,要求各地對物業進行分級管理,但各地市執行並不同步。大慶等地市現在已實行分級管理,物業價格實行指導價,不給小區定級別。而其他地市的分級管理還剛剛走上日程。
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物業處負責人說,哈市物業要實行分級管理。物業價格分為物業配套級別與物業服務標准兩個內容,而將上述兩個內容折中來評定物業服務的級別較為科學,業主和物業公司在物業主管部門指導下簽合同,幾級標准對應幾級價格,但這只是指導價,具體以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協議為標准,這樣業主與物業公司雙方同意的物業收費標准就認定了。
有關人士說,由於現行的物業條例使物業執法沒有標准,違規只能勸告和提醒、反映,使得物業公司很被動。同時,對欠費業主也沒有收取滯納金的說法,所以,只能對欠費業主起訴到法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物業服務和收費全部由市場說了算,也是一種進步。物業合同市場化,一旦簽訂,就視為雙方認可。提前解除合同和欠費不交,違約方負賠償義務。
物業專家給記者算了一筆賬,越是老住宅,維護費用越高,物業費也會越高,選擇物業公司會越難。而對於新建住宅來說,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也認可了物業服務這一項內容。而舊有住宅中,業主和物業公司協商訂價,以合同約定收費價格,不失為破解收費難的一個良方。這樣,物業公司與業主在平等的關系下,享受服務,當然就交費,以合同來約束業主與物業公司的關系,這是解決收費難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