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7月7日電 去美容院的目的不說大家也知道,那就是讓自己變得更加年輕、漂亮。可是,哈爾濱市的白琴(化名)走進美容院後,卻差點毀了自己的容顏。
修復車禍疤痕 美容不成反遭心靈重創
采訪中,白女士告訴記者,她在2001年由於意外車禍,使自己臉部留下了一道9厘米的疤痕。經過三年的治療及自然恢復,臉部疤痕基本好轉。2004年8月初的時候,白女士來到南崗區吉林街上的花皇美容院,進行『光子嫩膚』的皮膚護理,在其交完1000元『光子嫩膚』費後,一位美容師極力勸其對臉上的疤痕進行疤痕修復的治療。
白女士告訴記者說:『當初美容師對我講,她們這裡是全國連鎖的分支機構,我臉上的疤痕在她們這裡治療,保證兩個療程後基本修復,看不到一絲痕跡。一些做剖腹產手術的女士都來這兒做,效果很好,而且不用開刀、手術。她們是用藥理治療,保證讓我的疤痕轉化,一點兒不損害皮膚……聽完那位美容師一遍遍的勸說,我有些心動了。』
2004年8月28日,出差回來的白女士又來到美容院進行皮膚護理,其間,美容師又勸其做臉部疤痕平復的治療。美容師口口聲聲的承諾最終讓白女士心動了。白女士遂與該美容院簽訂了一份除疤痕『協議書』。該協議承諾:將白女士的臉部疤痕平復、膚色基本正常。
信心十足的白女士交完3000元錢的治療費後,29日,她便第一次接受了美容院疤痕平復治療。但第一次做完後的感覺並不十分理想。白女士說:『也不知她們在我臉上抹了什麼藥,做完回家就感覺臉部有一陣陣灼燒感,而且越來越重。第二天,疤痕周圍竟起了許多深紅色的小泡,並留下很多印跡,印跡又開始結痂。』幾天後,癥狀未輕反而又添曝皮現象,看到如此狀態,白女士來到美容院諮詢,得到的答復是:『你這種情況屬於治療後的正常反應,結痂、曝皮自然脫落就好了。』
要求退款遭拒絕 消協調解獲賠4000元愛心費
懷著一線希望的白女士便繼續在『花皇』接受治療。又過了20天左右,結痂掉後疤痕並沒有減輕,反而比以前加重了。美容院隨即給白女士進行了第二療程的治療,沒想到這次更讓白女士對治療產生了恐懼感。
白女士告訴記者:『第二療程過後,我臉上9厘米的疤痕不但沒有絲毫的平復,疤痕處反而更加下陷、曝皮,而且出現令人恐懼的張凸,疤痕面積逐漸擴大,我無法面對親人、朋友,出門必須帶口罩,圍絲巾……』怕真被毀容的白女士不得不去一家醫院就診,想知道自己的臉到底怎麼了。醫院診斷為:灼傷後所致。看到醫生的診斷,白女士不敢再繼續治療下去。她找到美容院,要求終止治療,並讓其退還治療費,恢復其臉部以前的狀態。白女士的要求,被美容院以協議中『美容不是萬能的,效果是相對的,如果違反院方規定終止合同,院方不退款……』的條款為依據而拒絕。
接下來的日子,白女士多次與美容院協商未果。今年4月28日,白女士遂把花皇美容院投訴至南崗區消協,在消協的調解中,商家對於白女士提出的『退還治療費3000元、賠償精神損失費10000元』不能認可,只同意退還治療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6000元。『花多少錢治療,我都認,只為能修復臉部的疤痕,可她們這種治療簡直是在毀容,更加深了我的痛苦,我只要求美容院恢復我以前的樣子,可她們卻說做不到了,這讓我今後如何面對親人、朋友。』看著白女士氣憤不已的態度,商家最終答應『退還治療費3000元,賠償4000元愛心費』給予補償。心力交瘁的白女士不得不接受這個最終結果。
超范圍經營是禍根 醫療美容還得選大醫院
為核實此事,7月2日,記者來到了位於吉林街上的花皇美容院,采訪中,一位美容師稱:知道此事,但這事已經解決完了。當記者提出要采訪一下當初為白女士除疤痕的美容師時,對方稱,除疤痕服務與美容院當初是合作關系,現在已經撤走、不做此項服務了。
在該美容院,記者看到工商執照上的『經營范圍』一欄裡標明『生活美容』。那麼,白女士在花皇美容院做的藥物疤痕平復是否屬於『醫療美容』呢?采訪中,哈市衛生局醫政處的工作人員說,運用藥物、手術、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的醫療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修復與再塑,屬於醫療美容的范疇。現在不少美容院開展的瘦臉、豐胸、除疤、文眉等服務均屬醫療美容范疇。實際上,美容院的經營范圍只是生活美容范疇,即皮膚護理、修眉、足浴等項目。原來,花皇美容院的超范圍經營是讓白女士差點毀容的禍根。
針對此事,哈醫大二院整形美容中心的王潔主任說,在正規大醫院進行醫療美容時,執業醫師診治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者家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癥、禁忌癥、醫療風險等,但一些美容醫療機構在手術前因為害怕顧客因為風險而放棄美容整形,常常不履行告知的義務,消費者聽到的總是『花言巧語』,卻不知其中險惡,所以,做醫療美容還得選大醫院纔放心。采訪中,消協工作人員說,面對形形色色的廣告,面對多如牛毛的美容機構和產品,消費者畢竟是外行、無所適從。因此,在選擇美容機構時,消費者應多一份理智,少一點盲目為好,以免給自己帶來終生的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