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哈爾濱9月19日電 近日,哈爾濱市消費者楊先生向記者反映,『五一』期間他在哈市南崗區某家電商場花25000元購買了一臺國產品牌的42寸液晶電視,但剛看了3個多月,電視突然沒有了影像和聲音,他們找到廠家售後服務部門後,售後維修人員檢查後稱是電視的主機壞了,需要返廠維修,或者調換一臺新機。但楊先生不同意調換,要求退貨。退貨時商家要求收取折舊費,楊先生認為不該交。
據該品牌電視售後部門一位負責人介紹,按照規定,彩色電視機的折舊率為每日0.1%,楊先生已經使用了100多天,因此應繳納折舊費3260元,但由於楊先生堅持不繳納折舊費,售後部門也多次和廠家協商,給楊先生優惠到2500元的折舊費。
專家觀點:
據哈市南崗區消協有關人士介紹,在液晶電視三包規定沒有出臺之前,一般都按照普通電視的三包規定進行處理,因此商家按照原價0.1%每日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是合理的,在電視機還能正常使用時,消費者已經使用了三個多月,因此應該按照規定繳納折舊費。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