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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對液態奶生產企業加強監管 用復原乳生產液態奶須備案
2005-12-22 13:24:46 來源:大慶晚報  作者:楊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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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2日電 記者日前從大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了解到,大慶市開始對液態奶生產企業加強監管,尤其對使用復原乳生產液態奶的企業加大監管力度。目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已派出工作人員,對我市部分生產廠家進行『蹲點』監管。12月26日至1月16日,市工商局將對復原乳銷售企業集中進行檢查。

  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工作人員介紹,復原乳又稱還原乳,是指把乳濃縮、乾燥成為濃縮乳(煉乳)或乳粉,再添加適量水,制成與原乳中水、固體物比例相當的乳液。

  按照國務院和質檢總局的最新要求,在巴氏殺菌乳生產中不允許添加復原乳,提倡和鼓勵在滅菌乳生產中使用生鮮乳。對於使用復原乳生產液態奶,必須使用合格的原料。

  如果企業使用復原乳生產液態奶,在正式生產前必須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乳粉的進口數量、進貨數量、質量及生產企業、投產時間、生產日期及每批液態奶中復原乳所佔的比例。

  為了方便消費者購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在滅菌乳、酸牛乳等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復原乳的,不論數量多少,生產企業必須在其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於產品名稱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於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醒目標注『復原乳』字樣,在產品配料表中如實標注復原乳所佔比例。在今年10月15日前生產且沒有標注『復原乳』的奶制品,允許銷售至明年1月15日。

  在對生產企業加強監管的同時,市工商局將在12月26日至1月16日,對銷售企業進行集中檢查。主要檢查產品是否檢驗合格、標注是否符合規定,對銷售未按規定標注『復原乳』字樣、未在產品配料表中明示復原乳佔原料比例的奶制品企業,工商部門將責令停止生產、銷售,並按摻假和虛假宣傳依法從嚴處罰。

責任編輯:朱丹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