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2日電 今年以來,一些不法分子潛入黑河市,他們打著『傳銷』的旗號,誘惑他人入網,發展『下線』,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
黑河市工商、公安部門聯手出擊,重拳打擊,在城區取締30多個窩點,驅散『傳銷』人員2000多人次,有效地保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
『傳銷』發財?
『傳銷』對人的確有誘惑力。
41歲的李海忠10月中旬來黑河做『網絡營銷』,交2900元購買醫療器械。發展一個朋友購買這個產品,就能提成10%,而下線的下線『入會』,他也能夠得到回報。
然而,這不過是一個夢想。由於『傳銷組織』不辦理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沒有合法的經營場所,大多假托一個莫須有的產品,所謂『發財』,不過是芸芸眾生的一個期待,成全了一個詐騙組織(或頭目)的非法斂財。
據黑河市工商局介紹,來黑河的傳銷者大多來自佳木斯、鶴崗等地,他們以地緣分為幾個團伙,一般不吸收黑河人加入。他們傳銷的名義產品為大連雨神、武漢新田等化妝品,吸引社會上一些夢想發財的閑散人員來黑河『淘金』。
傳銷組織者對傳銷參與者實行家長制管理,統一晨練和上課,不許擅自行動。
在工商部門收繳的一本筆記中,通篇沒有產品和企業的介紹。全部的內容講的是如何『帶人』、『邀人』、『控人』等。如『新人不進課堂怎麼辦?進課堂出來怎麼辦?新人要回家怎麼辦?』
7月初,鶴崗一青年被好友以合伙做生意為名騙至黑河,識破天花亂墜的騙局,該青年借機逃脫,打車到公安局報案。
『傳銷』騙人!
來自佳木斯的一位傳銷者,來黑河後『發展』了十多位親朋好友『入會』,每人收取3000元加入傳銷團伙。這些入伙人員家境貧寒,掙錢心切,懷著對朋友、親人的信賴盲目入會。在黑河集體上課,一起洗腦,篤信『今天睡地板,明天做老板』。
如何邀你『入會發財』,傳銷組織者煞費苦心行使種種騙術。
傳銷者發展組織的騙術之一是利用親情、友情拉人合伙『做生意』,『賣產品』,許諾高回報,誘人上鉤。
騙術之二是以某一產品為幌子,交錢買『產品』或詐取入門費。如在黑河傳銷的大連雨神產品,該企業已經倒閉。
騙術之三,以『特許加盟經營』、『網絡營銷』、『市場營銷』等華麗的外衣,掩蓋具有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性質的傳銷活動。
在幾次聯合查處中,所有傳銷人員都回避傳銷的事實,以來黑河做生意、打工搪塞有關人員。許多人都心知肚明,自己從事的傳銷並不怎麼正大光明,但都期冀親朋好友的加入,給自己帶來『財運』,從而一夜暴富。
因而,在黑河市加大了打擊力度後,一些執迷於此的人化整為零,不再租用市內一些賓館的會議室講課,而是在租來的住房中面授機宜。11月下旬,黑河市工商、公安部門又驅散十幾伙傳銷者,涉及傳銷人員100多人。
傳銷與直銷
今年11月1日,國家《禁止傳銷條例》頒布施行;12月1日,國家《直銷管理條例》頒布施行。
《條例》明確: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行為。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行為。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屬於傳銷行為。
潛入黑河市的非法傳銷者具有國家《條例》明確的典型特征。
而直銷產品活動,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對於直銷企業《條例》又明確規定,實繳注冊資本不低於8000萬元,並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保證金。經申請人申請,經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直銷與傳銷,有著本質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