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關於加大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建議
第116號
代表姓名:楊振和
代表團:綏化
承辦單位:省財政廳
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等帶有城鄉差別和地區差異的政策,削弱了典型農業市縣的農業資本積累,降低了農業的比較效益,限制了農村擴大再生產和提高生產效率的能力。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幾年來,國家宏觀政策調整,逐步打破了城鄉分割的二元經濟體制,但二元經濟的影響仍遠沒有消除,南北差異或者說工業城市與農業城市的差距在一些地區還在擴大。比如在北部一些典型農業大市,特別是一些享受轉移支付的市縣,由於財政貧窮,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基礎差、底子薄、欠帳多,很多方面如市政設施、交通設施、農業基礎設施、文化體育、生活環境等都明顯滯後,養老、就業和醫療條件等方面差距更大。
近年來,上級投入城鄉公共基礎設施項目需要地方匹配一定比例的資金,但由於地方一方面財政無力投入,另一方面農村一事一議『議難決,事難成』,使很多項目投入不能到位,致使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延緩,制約著地方經濟的發展。
建議國家和省要加大對不發達地區農業市縣城鎮及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特別是對於像我市這樣落後的典型農業大市,在制定政策和給予投資項目時,能夠充分考慮到地方財政和農村農民的具體承受能力,在政策上予以大力傾斜,在項目投入上加大額度,減少或者免除地方匹配資金,通過支持與扶持,逐步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別,實現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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